商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6月3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5家共建单位在二龙山水库管理处,举行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中,商洛中院审委会专委周世安宣读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实施办法》,6家共建单位现场签订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协议》,商洛中院向各单位赠送了该院编印的《植物资源保护刑事典型案例》。
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由商洛中院倡议设立,经与其他5家共建单位多次协商,由商洛中院起草制定了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协议及实施办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二龙山水库管理处挂牌设立,商洛中院同时在水库坝下设立了增殖放流区,在杨峪河镇银明村设立了补植复绿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掀开了商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
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参观了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制作的生态环境宣传展板,并前往商洛中院在二龙山水库坝下设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增殖放流区,向丹江投放鱼苗300余尾。
(记者 李煜 通讯员 李军宏 郑祥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