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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追回的工资送到群众家中——商洛洛南公安为民办实事小记

“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出门难,还是把追回来的这部分钱,先送到被拖欠的农民工家里去,让他们安心过大年。”1月10日晚,刚刚从疫情防控执勤卡点换班回家的洛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吴永峰,给大队民警牛楠、王伟分别打了电话。

“年底了,都换成现金发放,这样群众用起来方便!”三人一合计,想出了按被拖欠人员工资的比例进行发放的办法。经汇报大队领导,他们连夜制作出22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发还表。

1月11日一大早,吴永峰等人就在辖区派出所和村组干部的带领下,先后来到四皓街道栖凤湾小区和洛源镇老庄村,将追回的10万元工钱,送到22名农民工家中,并告诉他们,剩余款项会尽快追讨到位,让他们安心等待。

2017年7月,山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承包洛蓝公路(木岔沟)桥涵工程中,雇用洛源、保安当地群众干活。2018年6月工程结束,该公司共拖欠高某等22名农民工工资22万余元。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公司负责人杨某某对整改指令阳奉阴违,并以拒接电话、关机等方式久拖不决。

2021年3月11日,洛南县公安局受理此案后,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山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负责人杨某某实施网上追逃。

2021年12月17日,杨某某在山西太原落网,被押解回洛南后,即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向警方交纳了拖欠的工资10万元,承诺剩余款项尽快解决到位。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

在此案之前,洛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还将另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9.7万元涉案款全额追回,并及时发还给15名员工。

2021年4月至10月,夜某某在洛南县四皓辖区经营酒楼期间,共拖欠15名员工工资9.7万元。员工多次讨要无果后,联名将夜某某告至洛南县劳动监察大队。相关部门两次向夜某某下发限期改正决定书,夜某某均未能按期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直至夜某某电话无人接听。

2021年11月底,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交警方处理后,洛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立案侦查。12月14日,夜某某被传唤到案,警方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间,犯罪嫌疑人夜某某委托其家属,将拖欠的9.7万元工资送达公安机关。

2022年元旦前,该15名员工足额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他们以送锦旗的方式向民警表达了谢意。

2021年以来,洛南县公安局把追赃挽损、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类案件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强力震慑各类违法犯罪,全力护航社会经济发展,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全县共破获侵财类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42起,为群众追赃挽损330余万元。全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实现积案清零,现发案全破。 

(通讯员 李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