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为民办实事 体现行动中

申请执行人送来锦旗。

对西安市两级法院来讲,群众身边的每一桩琐碎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

西安法院系统多措并举,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党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西安中院 破解执行难 获当事人称赞

4月8日,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混凝土公司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一庭送来了一封感谢信及一面锦旗,对办案人员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在感谢信中写道:“对一个企业来说,特别是疫情之后,企业经营对资金需求更为迫切。法官不辞辛苦,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先后多次帮助我们做协调工作,圆满地解决了双方分歧,既为公司缓解了压力,也替欠款单位争取了发展时间,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贵院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本案,我们既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西安中院执一庭这个优秀文明的团队及承办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

原来,2021年春节假期刚过,西安中院执一庭受理陕西某混凝土公司申请执行湖北某建设公司拖欠货款一案,执行标的1100万元。承办法官李岩接到案件后,立即进行调查,并及时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接受询问。经了解,被执行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在全国多家法院已经进入了执行程序,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因无回笼资金导致工人工资无法发放,其还面临材料供应商不断催款等困境。

办案法官李岩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如何破解这一执行僵局、解决民营企业困境向上级领导请示后,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决定从被执行人的外围关系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办案人员及时赶赴异地调查被执行人的关联企业,财产线索逐渐明朗。

此时,办案法官趁热打铁,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沟通。3月底,双方终于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紧接着,申请执行人收到了第一笔案款500万元,对法院办案效率连连称赞。(白冰 张杰)

临潼法院 现场勘查 厘清争议

4月9日,西安市临潼区法院副院长武红昌与民一庭庭长任小娟、斜口法庭庭长惠五七等人来到涉案土地现场,实际勘查了场地现状。

原来,上海某集装箱公司与临潼区某农业合作社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临潼区法院审理,双方虽然均承认出租的30亩土地由空地、树木、大棚三部分组成,但当时未绘制现场图,双方对树木、大棚、空地在出租土地中的位置、面积描述不清楚,对之后平整场地时是否毁坏树木及数额产生争议。

为查清案件,当日下午,法官勘查了场地现状,并由农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指明了空地、树木、大棚的位置。在现场,法官绘制了涉案场地的位置图,为厘清本案争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赵锋利)

新城法院 庭审进校园

4月9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庭审进校园,在西北政法大学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智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智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8000元。庭审前,公安新城分局反诈中心民警对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段及“断卡”行动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宣讲。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智某为牟取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先后向他人提供多张银行卡及关联U盾,其中部分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被害人史某等人向其账户汇入被骗资金29万余元,同时有400万余元的不明资金汇入其账户,资金去向不明。2020年9月24日,被告人智某欲注销其提供给他人的建设银行卡时,发现卡内尚有余额178348.58元。智某在明知该笔资金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将该卡挂失补办新卡后,将卡内余额全部取现占为己有。

当天,通过零距离旁听庭审,在校大学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王永)

灞桥法院 耐心讲法 双方和解

4月6日至7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旭和执行法官党鹏刚通过耐心调解,力促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14年7月,申请执行人李某因交通事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长期需要看病吃药和家人护理,导致其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经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薛某一直未全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4月6日,李某之女与薛某按约定来到执行局,双方就履行能力、还款数额、还款方式等事宜经过多次谈判未果。在现场,执行局局长王旭和办案法官党鹏刚反复向被执行人薛某讲解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薛某表示自己无力偿还。于是,法官果断对被执行人薛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其最大程度履行判决书义务。

次日零时,被执行人薛某叫来朋友,对方愿意帮助其偿还60万元。但申请人李某的女儿表示,家里生活极其困难,急需案件执行款以解燃眉之急,不同意分期付款,协商陷入僵局。

4月7日一大早,王旭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沟通协调,讲清法律规定,党鹏刚再次做双方工作。12时许,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薛某当场履行10万元,并找来两个担保人,承诺3个月内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完毕。(罗超 张伟)

阎良法院 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4月7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立案庭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当天下午快下班时,该院案件繁简分流员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卷宗交至法官助理孙彤手里,一同走进办公室的还有双方当事人。

这时,原告代理人说:“现在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我们明天再来办理吧。”

“没关系的,让群众少跑路,一直是我们的服务宗旨,如果你们双方同意庭前调解,现在我们就开始吧。”法官助理孙彤说。于是,调解开始了。

该案中,原告系某村民小组,被告系该组村民。2019年1月,村组集体所有的门面房租赁给被告使用,租赁费每年15000元,付款方式是先缴费后使用,先交付半年费用。合同签订后,被告首次付款8000元,原告将该房屋交付给被告使用。后被告一直拖欠租赁费拒不支付,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孙彤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据理力争,原告因被告拖欠租赁费用,欲与被告解除合同;被告表示并非恶意拖欠房租,希望原告能够为其维修房屋,解决漏水等问题。在现场,孙彤从法律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并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给付相应租赁费并继续履行合同。

调解完,已经是晚上8点多钟了。此时,窗外已漆黑。(吴亚娟 张伟)

周至法院 群众送锦旗  真诚谢法官

“感谢法院,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官和群众是一家人。”4月8日下午,来自鄠邑区的20余名群众走进西安市周至县法院,将一面写有“心怀百姓  秉公执法”和一面写有“人民的好法官辛燕”的锦旗送到法院,感谢法官公正司法,维护了群众利益。

原来,这些群众是周至县法院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的被害人。该案涉案金额达两千余万元,涉及百余名群众,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

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承办法官辛燕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反复与被害群众核对涉案金额,确保案件审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这些群众说,他们在与法官的接触过程中,看到法官详细了解情况,不辞辛苦调查取证,让他们感受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他们表示,虽然判决现在还未生效,但他们仍然真诚感谢法院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罗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