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在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中强动力、增活力,打开发展新天地。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对外开放也在不断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多次明确提出加强我国涉外法治工作、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能够助力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在维护我国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同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开创的科学理论体系,是目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理念,这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明确的任务。为了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我们需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将涉外法治工作纳入战略布局的重要位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经验,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即是这一理念和经验在法治领域的体现。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使我国更好地应对国际挑战,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促进国际关系的和谐发展,这也有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的美好愿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在当前我国面临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其中,强化法治思维至关重要,我们需要综合运用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法治手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身而出,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对于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也对陕西的涉外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用法等方面入手,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水平,强化涉外司法效能,引导陕西企业、公民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律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在对外工作中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我国法律在解决涉外法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掌握法律斗争的主动权,运用法律武器来反制国外的“长臂管辖”等有损中国主权和利益的行为,同时也维护我国企业利益。此外,还需提升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保障水平,确保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举措
对于中国而言,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新时代以来,中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形成了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其中,法治的作用不容小觑。法治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的开放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我国正积极推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这一背景下,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满足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的要求。为此,要着力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法律规则体系,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需要在建设涉外法治方面加快步伐,构建更加国际化、具有竞争力的法律规则体系,从而提高陕西市场和企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加畅通。同时,要通过各种方式扩大制度型开放,例如完善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功能,并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进一步打造向西开放通道,形成一个通向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的重要对外开放通道。作为一个内陆省份,陕西要充分发挥其重要支点和战略链接作用,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实现这一目标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法治在规范发展方面的作用,通过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全面和综合运用国际和国内两类规则,为自贸试验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必要的规则支持,以促进规则性的开放和可持续性的发展。要坚持法治,不断加强和完善规则制定和执行的机制,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形成透明、公正的法律系统,进而成为内陆改革开放高地中的重要一环。
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路径
当前,我国正在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对外开放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改善营商环境是硬举措,也是软实力。国际竞争很大程度上是营商环境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重要手段和举措。其中,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需要更宽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通过拓宽涉外法律服务,可以为陕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涉外法律服务能够为陕西企业在海外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论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方案和措施,从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涉外法律服务能够为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支持,从而制定更为完善和规范的法律服务方案和服务措施,实现各方的公平竞争。同时,更宽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能够为各级政府在涉外重要决策、活动、项目等方面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包括国际商事规则冲突审查、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评估论证等方面。拓宽涉外法律服务的范围,还可以协助外事、商务等部门做好对外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政策的实施,进一步促进陕西与国内外各方的合作,增强其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要求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研究并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这可以通过整合高校、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实现。涉外法律服务资源的整合可以参与国际贸易经贸规则及商贸法律的研究和宣传,开展国际经贸热点问题的法律研讨,并加强在商事争议解决规则、贸易争端解决规则、开放领域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将陕西打造成为内陆国际争议解决高地。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提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调解机构涉外业务能力,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名录,重点培养高品质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和完善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制定长期计划,强化基础业务教育、后备人才培养和高端人才培育,为涉外法律服务提供人才保障。这些举措都有利于提高陕西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能力,进而提升陕西在国内外的商业和法律影响力,为陕西的内陆改革开放进程提供更为坚实和可持续的支持。(西南政法大学 张恒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