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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好不好,群众来评议!河南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2月25日,记者从在郑州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河南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鼓励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评头论足”,推动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8年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全省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覆盖率达99.5%;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万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9万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和赔偿款2.7亿元;全省共办理公证49万件,服务满意率99.6%。今年河南省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指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要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在服务中做到即时评价、随单评价。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让人民群众随时能够向领导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要确保每天都有一名领导干部值班,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建立“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群众批评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汇总,形成分析报告,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还将全面加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融合,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民政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服务、执法等业务协同,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