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编者按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7月28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正式通过。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良好法治环境,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作者: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韩钢)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新征程上,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透彻阐释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核心、依靠力量、发展道路,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第一,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都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通过把党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和领导法治工作的有效做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定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二,深刻阐明全面依法治国的力量之源和根本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立场,不仅彰显了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表明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第三,着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决不照搬别国的发展路径、模式和做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逻辑
首先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逻辑。只有置身建党百年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指引中国法治建设的宏伟征程,立足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完善的历史进程,才能深刻洞察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深刻体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既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一脉相承,又顺应时代要求应运而生、创新发展,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创立的,具有深邃的历史洞察力、强大的历史穿透力和深厚的历史底蕴。
其次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历史和现实,回应“时代之问”,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重要基础,深刻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系列重大问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关联国际和国内,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大格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间的理论关联,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强大理论武器。
最后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应运而生。只有明确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地位,明确良法善治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才能深刻体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助推“中国之治”再创新奇迹的重要思想引领。
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法治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深刻总结了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蕴含着伟大的真理力量,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并将其创造性地运用到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意义的法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系统完整、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可见,在精髓要义、价值立场、思维方法、主要内容等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我们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角度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第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第二,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方位彰显法治的制度性保障作用。第三,阐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包括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
让民法典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作者:西安文理学院教授 鲁世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以切实实施民法典为抓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让民法典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一、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其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颁布实施。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涉及大量行政法规范,这些规定同国家机关直接相关,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比如政府实施征收征用措施、物权登记过程中政府履行的登记职责、高空抛物行为公安机关的调查义务等条款,通过政府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私人权利。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尺度。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二、民法典是守护每个人全部生活的基本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民法典是一部以民命名、以民为本的法典。从家庭、社区、公共场所等生产生活场所,到网络虚拟空间;从建筑物和物件损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到机动车交通事故、饲养动物损害等生活中常见的违法行为,民法典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涉及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需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法典以民事权利的保障为核心,围绕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而展开,在系统确认民事主体所广泛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上,明确权利的行使规则,并为权利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被誉为“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作为民法典开篇的总则编,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总则编对民事权利作了一般规定,各分编规定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多项重要制度。比如,在物权之下,规定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在用益物权之下,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一系列贴近中国实际、体现中国特色的民事权利。民法典健全和充实了我国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
三、民法典是推动社会文明的法律重器
民法典第一条就明确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立法目的之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提出的第三个价值目标是文明。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让民法典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就是要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得到新提高、达到新高度。为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需要,民法典广泛确认了各类主体的财产权。总则编确立了各类民事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所享有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一系列权利,宣示了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物权编规定了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物权编新增土地经营权、居住权等财产权,丰富了人们的财产权利。同时,物权编把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质权之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合同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为适应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合同编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完善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民法典全面保护商事活动中的重要权利,为营商活动创造更为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良好环境,这也是增强国家物质力量、不断提升物质文明水平的关键因素。
民法典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全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婚姻家庭编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姻家庭编强调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文明风尚,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此外,总则编第一百八十三条、一百八十四条细化认定和免责等规定,激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
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风险处置能力
(作者:陕西科技大学党委书记 姚书志)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部署推进。《纲要》提到要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强调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要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不断优化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和风险应对治理水平势在必行。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应急管理工作具有任务重大、涉及面广、参与人多、系统性强等突出特点,只有充分发挥党集中统一领导优势,坚持党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才能作出科学决策、长远谋划,提高执行能力,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坚持把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应急管理部门职能,不断整合优化应急资源力量,在风险防范、应急准备、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方面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消除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不合理现象,构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新特点新规律的应急指挥体系。
打造专常兼备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人才是核心,队伍是关键。应急管理既需要应对日常灾难的常备力量,也需要能够处理多因素耦合灾害的专业力量,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综合性救援力量建设,打造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补短板、强弱项,聚焦提升应急管理队伍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建强高危行业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培养“特、精、尖”专业应急救援人才,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立足长远、统筹推进,重点支持地方专业队伍建设发展,将社会救援力量纳入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形成国家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常备力量与专业力量相互协调、配合密切的救援新格局。
凸显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速度是抢救生命的关键,检验灾害应急响应机制运行效率,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强化科技支撑,积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全力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加快构建一体化、全覆盖的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对重大风险在线监测、超前预警的高效处置,提高政府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快速预警能力。着力打造“全链条”智慧救援实战体系、“全方位”智慧社会动员体系,形成全域感知、动态研判、快速处置、精准服务的智慧应急新模式。依托大数据、智慧物流等技术,加快应急物流分级响应体系建设,科学调整应急物资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提高快速调配和紧急运输能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妇联、工会等组织的系统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精准掌握需求、精准筹措物资、精准对接供需,第一时间将各类急需的应急物资送到一线部门。
强化上下联动协同机制。上下同欲者胜。应急管理工作大多为急难险重的突发事件,涉及面广,需要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协同合作。自上而下的统一指挥、八方来援的力量整合,构成了我国应对灾害的制度保障。务必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理顺中央和地方、各参与主体之间的职责关系。强化中央在总体设计、规划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方面的职责,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不断强化地方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主体意识、主体责任、主体作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整体发力的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救援与政府救援协调联动,搭建协作服务平台,强化社会救援组织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引导其发挥弥补政府功能不足、汇集信息、整合资源等关键作用,规范有序参与救援行动。
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要健全国家应急预案体系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