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泾阳法院:用深度破题之策 将司改进行到底
经济腾飞,社会进步,唯坚持改革才能不断前行。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各界关注。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泾阳法院以发达省份和先行试点地区为师,结合自身实际,推行了一系列深度破题之策,成效显著。
优化审判组织建构 打破机构行政化瓶颈
2017年1月18日,一部标题为《关于进一步优化审判组织构建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正式下发,这标志着泾阳法院打破了以往的审判庭室壁垒,以扁平化的审判组织新面貌迎接司法责任制的检阅。
泾阳法院改革前的传统案件审判流程为承办法官草拟裁判文书后报庭长(副庭长)审批后再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签发,这就自然而然地加长了每个案件的审理期间。改革后,以1局(执行警务局)2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审判事务管理中心)1室(审判管理办公室)12个法官工作室以及院领导审判团队重组审判组织机构。自此,除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院长、副院长不再审核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员额法官独任审理的,由其自行签发法律文书;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须经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审判长签发;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签署并签发。值得一提的是,泾阳法院所有入额院长与其他员额法官一样均被划分到审判团队中承办案件,这种“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打破了以往行政化的审批模式壁垒,极大的缩减了案件审理流程。
细化人员分类定岗 梳理司法责任制清单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点之一便是人员分类改革。根据司改精神,要让法官从繁琐的程序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的投入到案件审理裁判中来。据此,泾阳法院将遴选入额的法官与未入额的法官(干警)重新整合,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自由组建团队。组团后审判团队中的未入额法官(干警)被任命为法官助理,成为司法辅助人员;执行团队中的未入额法官(干警)被任命为执行员。
通过两批次面向社会招录的方式,泾阳法院为全体员额法官配备了至少1名书记员,形成“1员额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2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团队模式;为全体执行法官配备2名司法辅助警察,形成“1员额法官+2执行员+1书记员+2法警”的执行团队模式。
与此同时,为了深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泾阳法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了《泾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工作室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的暂行规定》。该《规定》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均制定了详细的责任清单。权责清晰、任务明确,这使得泾阳法院的各个审判团队齐头并进、鼓足干劲,将审判质效推向历史的更高水平。
健全审判管理机制 力促案件质效值提升
泾阳法院在先行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建立了以法官为中心的法官工作室、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团队、以责任为中心的审判管理制度,确立了合议庭(独任法官)“办案+自我管理”的审判方式,建立了“法官为基础、庭审为中心、管理为保障”,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司改放权不意味着放任。泾阳法院准确定位审判管理职能,积极构建审判质效管理新机制。不断优化质效指标评估,强化问题发现和纠改功能。进一步细化流程管理,将立案、审判、执行的每个环节逐一纳入流程管理,实行每月办案任务项目化管理,量化分解到业务部门、到审判员,实现全程、动态、实时监控,解决好“低水平均衡结案”的问题。强化案件评查,推行卷宗网上评查、每月专项抽查、重点评查、网上质效评估,实现司法统计报表与网上办案数据的并轨。深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坚持办案任务月通报和审判质效季度分析通报制度,对质效问题突出的重点业务部门专项督导、带案指导,实现审判流程再造和质效评估、态势分析的“大数据”研判,对审判、执行全程、全面监督,大力提升审判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2016年泾阳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31件,审执结3828件,同比分别上升34.5%和36.8%,结案率94.9%。2017年仅上半年,泾阳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54件,结案1649件,同比分别上升 7.64 %和 5.03 %,结案率70.05%;受理执行案件575件,结案297件,同比分别上升2.14%和1.96%,尤其是退出程序案件仅19件,同比减少了71.23%,实际执行率83.21%;4名院领导办理案件78件,结案率67.24%;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0.7%;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7.9%;调撤率为49.9%。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蹄疾步稳、循序渐进。泾阳法院顺应司法改革的潮流,自我深度破题的成效有目共睹,唯有坚持将改革进行到底,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司法动力,才能为民族复兴之路提供坚持可靠的司法保障!(泾阳县人民法院 段展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