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区)的决定

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手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打基础、谋长远,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了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弘扬典型,省综治委决定:对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取得优秀等次的西安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杨凌示范区予以表彰,授予“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区)”荣誉称号。

省综治委希望,受表彰的市(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面落实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专项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当地社会安定、城乡安全、人民安居。

省综治委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市(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积极践行“五个扎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奋进,埋头苦干,努力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