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宣判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5月20日下午,韩城市人民法院对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并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对庭审过程进行直播。
2017年3月15日,被告人李某某在韩城市注册经营韩城市全家福服务中心,以销售保健品为幌子,以定期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中老年群体以购买会员卡的形式向“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其间,被告人李某某负责韩城市全家福服务中心日常事务和宣传工作,以免费领取鸡蛋等吸引老年人加入会员。会员投放的资金大都以现金的方式交给李某某。李某某负责每日将会员投资款上交老妈乐公司,也负责会员返利金额的发放。2017年10月,李某某停止向会员返利,截至案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共计1185666元。
韩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通过散发传单等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变相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被告人李某某系坦白,且为初犯、偶犯,并自愿认罪认罚,合议庭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和认罪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王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