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绿 添绿 守绿 ——商洛市检察机关推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纪实

6月13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一同来到山阳县板岩镇香沟村,查看一起破坏秦岭生态环境案中补植复绿的红豆杉生长情况。现场,只见昔日杂草丛生的山岭重新披上了嫩绿色的新衣,几百株红豆杉苗木整齐地分布在山坡上,山脚下一股清泉缓缓流动,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商洛全境位于秦岭腹地,占据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近年来,商洛市检察机关心怀“国之大者”,持续擦亮“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公益诉讼品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司法屏障。

护绿,严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商洛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安全和秦岭生物多样性,维护秦岭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2022年以来,商洛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9件41人;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31份;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0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在办案过程中,商洛市检察机关坚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依法要求行为人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等方式恢复生态功能,探索形成“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四位一体”的生态检察方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效果。 

在开展“秦岭腹地水源保护”专项活动中,商洛市检察机关围绕丹江水源保护重点,实地查看丹江流域水源保护现状,并联合各级河长对丹江流域保护现状进行梳理研判。针对发现的侵占河道、污水直排、非法采砂等问题,商洛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公益诉讼磋商+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修复受损水源生态。2022年以来,商洛市检察机关立办涉水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8份;通过办案向丹江各支流投放鱼苗1.5万余尾,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14处,清理被污染河道400余公里。

商洛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秦岭古树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干警对辖区古树进行排查,发现22株古树存在未设置保护牌、建档登记不全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商洛市检察机关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收到检察建议后,林业主管部门采取“一树一策”的方式进行保护性修复,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古树及后备资源保护承诺书》,全面开展古树日常养护工作。

添绿,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为凝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商洛市检察机关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相关工作,邀请人大视察调研生态环境和公益诉讼工作,同时积极与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了“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河长”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中院等6部门签订《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协议》,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准确办理秦岭生态环境案件提供指导。在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两起破坏秦岭生态环境案中,特邀检察官助理发挥所长,协助编制了生态环境修复方案,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涉秦岭生态环境案件办理“全院一盘棋”理念,成立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生态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各基层检察院在办理涉及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既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并追究其损害公益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生态。

在办案中,针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情形,商洛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管理,实现全方位、多维度保护。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张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时,针对发现的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张某某刑罚,并判令其赔偿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费5万元。柞水县人民检察院还会同林业部门制定了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替代性生态修复方案,在案发地种植连翘、板栗等苗木1600余株,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牌1个,购置野生动物保护、救助设备10余套。

守绿,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为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秦岭生态保护,商洛市检察机关线上线下齐发力,结合世界环境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等节点,积极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营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商洛市检察机关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联合法院就非法狩猎秦岭野生动物案件,在案发地开庭2次,同时积极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法治宣讲,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推动秦岭生态环境案件诉源治理。

商洛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以能动履职促人人争当“秦岭卫士”。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拍摄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微电影《青山的呼唤》,荣获第六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三等奖。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守护秦岭生态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照,入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美丽秦岭,有多少力量在默默守护》专题宣传片。

守护秦岭,贵在行动,重在坚持。商洛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着力为服务保障商洛“一都四区”建设,打造“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贡献司法力量。

(张金花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