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枫桥式”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现场会召开
4月4日,商洛镇(街道)“枫桥式”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现场会在商州召开,总结交流各县区“枫桥式”工作经验,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水平。
会议强调,要充分用好“枫桥式”工作法,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说事平台作用,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要围绕基层民事纠纷和涉重大项目建设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推动“千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企业”活动走深走实,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会议要求,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好平安稳定信息“3+N”研判机制作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建设。要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市级统筹指导、县级组织实施、镇村强基固本“三级联动”,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要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提升调解工作能力;要健全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探索深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不断提高调解质效,努力为服务保障“一都四区”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