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省院杨春雷检察长关于提升公文质量的指示精神和省院“公文质量提升”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安康市检察院坚持把公文处理工作作为重要基础工作从严规范,把公文处理能力作为基本能力建设从严要求,落实“六个严把”提升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水平。
为深入落实省院杨春雷检察长关于提升公文质量的指示精神和省院“公文质量提升”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安康市检察院坚持把公文处理工作作为重要基础工作从严规范,把公文处理能力作为基本能力建设从严要求,落实“六个严把”提升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水平。
一是严把“学习关”。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陕西省检察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安康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安康市检察机关公文处理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检察机关公文起草、运转、处理等程序,确保公文处理零失误、零差错。
二是严把“责任关”。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夯实公文处理部门领导负责制和承办人员首办责任制。明确市院和各基层院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公文处理第一责任人,负领导、审核责任;承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要求其必须精心、精细、精准办好每份文稿,出现公文处理失误和差错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严把“内容关”。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日常办文坚持做到三看,即:看公文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看公文是否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数据准确,附件齐全;看公文是否用语恰当,文字精练,字词标点规范正确。
四是严把“程序关”。确立了“主办处室负责人——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领导”三级审签程序,要求办文各环节都必须严把政策、内容、格式、体例、程序和保密关,分别就业务公文的数据准确性、法律适用性、文字逻辑性,以及行政公文的文字表述规范等事项加大审核把关力度,没有经过三级审签程序的公文,不得登记文号、不得排版印刷。
五是严把“格式关”。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陕西省检察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择文种,确保文种使用规范。认真学习省院《公文质量提升专项工作动态》,并及时梳理和公布市院日常行文中出现的高频瑕疵和不规范问题供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六是严把“时效关”。要求做到讲究时效,紧抓快办,不积压,不拖延,不误事。始终用“案无积卷、事不过夜”的标准严格要求,抓好落实。杜绝因积压、滞办、推诿而造成的公文处理迟缓、停滞,避免延误、拖拉办文问题的发生。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