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渭南市检察院举办机关公文质量提升培训班,围绕公文格式和办理程序进行集中培训。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公文起草工作的同志、内勤及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培训。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晓春出席并讲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提升公文质量工作部署,打造“零失误”“零差错”的检察办文工作品牌,4月21日,渭南市检察院举办机关公文质量提升培训班,围绕公文格式和办理程序进行集中培训。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公文起草工作的同志、内勤及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培训。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晓春出席并讲话。
吕晓春副检察长要求,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公文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把公文质量当做精品来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陕西省检察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把好公文政策关、语言关、文字关、格式关,确保公文内容符合中省市委、最高检、省院和市院文件精神,与法律法规相一致,表述准确、格式规范、要素齐全、文体合规、版面整洁。要熟练掌握行文规则、公文格式等公文处理内容,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不断提升公文处理水平。要树立公文处理无小事的思想,保持高度责任感,针对培训班上讲到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同努力推动市院机关公文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