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安康中院制定印发《“民营企业大走访大服务大保障”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法院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大服务大保障”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健康发展,12月5日,安康中院制定印发《“民营企业大走访大服务大保障”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法院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大服务大保障”活动。
《方案》指出,要以“司法创一流,服务上水平,企业得实惠,经济添活力”为目标,以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为切入点,组织法官干警深入民营企业,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解决一批矛盾纠纷和实际困难,为企业发展规范化运营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市场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方案》要求,全市每个法院走访不少于1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整理归纳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企业运营、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和多发性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供企业参考;强化法律保障,依法从严打击盗窃、哄抢企业财产,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绑架、敲诈勒索和伤害企业经营者等犯罪。依法审理好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坚持依法合规、平等保护、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坚持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做法,缩短办案周期。积极适用诉前联调机制和小额速裁机制,提前介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解决民营企业纠纷节约成本。根据民营企业的需求及时帮助、引导企业加强自律,依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经营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不断完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促进企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处理。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的资源共享和协作联动机制,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形成服务企业发展的合力。全市每个法院要开展不少于5次送法进企业活动,精选不少于3起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案件,到企业经营场所现场开庭,使企业直观地了解案件处理过程,进一步提高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
《方案》强调,全市法院充分认识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大服务大保障”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民营企业调查研究,用足用好法律政策,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服务民营企业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提炼“民营企业大走访大服务大保障”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走访调研、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确保“大走访大服务大保障”活动取得实效。
(通讯员 马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