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安康法院平安建设工作纪实

2月19日,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表彰为全省中级法院执法办案和重点工作优秀单位。该院已连续7年获此荣誉,执法办案综合评价连续5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一。

近年来,安康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牢织密多元共治“解纷网”,公正高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件”,用心用情搭好人民群众“连心桥”,绘就平安安康新“枫”景。

建好“解纷网” 前端治未病

3月11日,汉阴县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鉴定+人民调解”组合发力,高效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缩短了办案时长,节约了司法资源,达到了“1+1﹥2”的解纷效果。

案件数量逐年激增,人案矛盾成为制约安康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安康中院始终秉持“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的原则,倾力打造“124”诉源治理新模式,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聚焦“横向深化府院联动、纵向强化上下协同”两条主线,市级层面制定类型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府院联动机制文件28个,诉讼服务团队通过市县常驻、镇(街道)轮驻、村(社区)云驻的方式入驻四级综治中心1090个,不断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

在源头环节,安康法院常态化开展“审务进基层 法官进网格”、“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法庭+基层组织+调解员”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全市创建“无讼村居(社区)”99个。在诉前环节,安康法院通过加强分流引导、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和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等,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诉前成功化解纠纷17842件,占同期一审民商案件收案数90.83%。在诉中环节,安康法院狠抓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推动“一个纠纷、一案解决”,一审案件上诉率5.96%,为全省最低。在诉后环节,安康法院及时发送诉情简报、制发司法建议,运用“1+1+N”模式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71份,推送诉情简报95期。紫阳法院《推送诉情简报 精准诉源治理》做法受到省高院、安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入选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全市法院一审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1.13%,民商事案件万人起诉率同比下降9.38%,诉源治理成效初显。

办好“小案件” 司法有温度

“感谢李法官解决了困扰我们十几年的难题……”3月12日,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家属,将一面绣着“一心为民办实事 情系百姓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汉滨法院承办法官李锦存手中。

法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办好每一起“小案”,是关乎民生、回应群众的具体方式,也是推进和谐社会、平安建设的主要体现。安康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执法办案“质效双优”专项工作,不断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和办案责任,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等6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安康法院不断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扩大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91.38%的民商事案件得到快速审理,加大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适用力度,89.65%的刑事案件高效审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6.78%、位居全省第一,调解率39.89%、位居全省第二。

安康两级法院始终紧盯执行领域的堵点难点,持续深化执行“三项机制”改革,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司法拘留416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6994人次;持续强化信用惩戒,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778人次;灵活财产处置方式,网络司法拍卖成交6105万元,以物抵债1.28亿元;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交警支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财产查控协作机制。2023年以来执结案件20155件,及时兑现胜诉权益43.01亿元。

搭好“连心桥” 服务零距离

“发生欠薪纠纷,吵吵嚷嚷解决不了问题,要学会用法律途径、法律方法要回被拖欠的工资……”3月11日,全国优秀法官、紫阳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伍贤畅为150余名即将踏上工作岗位的修脚师释法答疑解惑。

安康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市,每年有60余万人在外务工,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该如何保护?安康地处秦巴山区腹地,山大沟深,群众出行十分不便,发生纠纷如何快速高效解决?安康中院创新推出法“益”安康普法公益讲座,群众只需扫描二维码在线预约报名,即可满足“线上+线下”的法律知识学习需求。安康法院持续巩固提升“一站式”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智能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应用,2023年以来,共办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9151件,集中电子送达14433件,网上开庭、线上调解8220件次,办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单5011件,全市法院诉讼服务质效保持全省第一。石泉法院建成4个“共享法庭”,与全县11个镇、165个村(社区)和县级政法机关等184个视联网终端互联互通,为外出务工人员和山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司法服务,建成以来已指导调解、在线解纷389次。据悉,该项做法将在全市法院推广。

安康中院始终坚持强基导向,创新出台《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综合评价办法》,高标准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完成法庭改扩建项目17个,创建省级“示范法庭”“达标法庭”52个,设立法官工作站73个,基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2000余次,形成了“人民法庭为主、法官工作站为辅、巡回审判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汉阴法院涧池法庭、紫阳法院蒿坪法庭被评为陕西省第二届“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安康中院《创建引领强基导向 创新推动诉源治理》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诉源治理暨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张翼 郑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