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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向对子女监护不力的父母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其积极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

被告人小方(化名)系未成年人,先后伙同他人多次实施盗窃,共盗窃摩托车7辆,已构成盗窃罪,被汉滨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小方父母长期外出务工,怠于履行监管义务和家庭教育职责,导致小方因无人管教过早辍学进入社会,并受社会闲散人员引诱,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案件宣判后,法官依法向小方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告诫他们要加强亲子陪伴,关注孩子情感需求,在管教中要注意沟通技巧,多进行正面引导,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据悉,去年5月,汉滨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少年法庭,选优配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发扬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等经验做法,探索完善教育审判、多元解纷、心理疏导、跟踪回访、司法救助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审判帮教机制。同时,该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进校园、公众开放日活动,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

(刘辉 刘华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