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榆林市公安局在市检察院院召开“9.17”跨国电信诈骗案件诉前座谈会。
2月28日上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榆林市公安局在市检察院院召开“9.17”跨国电信诈骗案件诉前座谈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朝阳主持,市中院刑二庭庭长高永颖、副庭长刘建标等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马锐、政委杜林及案件侦查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孙华利、检察官刘绪照等参加会议。
“9.17”跨国电信诈骗案件诉前座谈会
“9.17”跨国电信诈骗案是由我国犯罪嫌疑人在菲律宾专门针对我国公众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案件,由公安部指定陕西省公安厅办理,共从菲律宾押回犯罪嫌疑人301名,省公安厅指定榆林、西安、延安三市公安局负责侦查,其中榆林市局负责98名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工作,榆林市局指定全市十二个县、市、区公安局进行具体侦查。前期,榆林市各县市区检察院已对所有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马锐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杜林
中院刑二庭庭长高永颖
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刘建标
座谈会上,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介绍了案件前期侦查取证的总体情况,分析了现阶段案件侦查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说明,马锐支队长对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听取案件介绍后,孙华利主任就案件下一步侦查取证方向发表了意见,并建议市局就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厅汇报,中检察院也尽快向省院汇报,力争通过省级层面召集榆林、西安、延安三地办案机关互通信息,在案件级别管辖及证据标准等方面统一认识。高永颖庭长等人对电信诈骗案件的证据认定标准、案件的级别管辖问题发表了意见。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朝阳
最后,马朝阳强调,本案犯罪嫌疑人众多,被害人多且分布在全国各地,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两级检察机关要发挥好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好案件的管辖等问题,公检法三机关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保证案件诉讼工作的顺利推进。
(供稿:榆林市委政法委宣传政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