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清涧:以检察之力护航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黄河流域清涧段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及红色文物,我们打造品牌、凝聚黄河流域红色资源保护合力。为了高标准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我们构建了‘公益+’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大格局,以检察之力为黄河流域清涧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护航。”4月25日,榆林市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院长郝宝军说。
今年以来,清涧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高标准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倾力描绘黄河流域清涧段“肌理”更健康、“容颜”更靓丽、文化更浓厚、人民更幸福的高质量发展新画卷。截至目前,该院共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修复污水管网12处,清理河道垃圾41吨,清理围垦河岸种植菜地7处,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9处,复垦土地35亩,修复被毁损林地4公顷。
强化品牌引领,深挖品牌内涵。清涧县检察院坚持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因地制宜,打造“清心益彩”公益诉讼检察文化品牌。该院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生态检察指挥中心等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夯实品牌基础,以小专项推进大治理,助力黄河流域清涧段文化遗产、红色资源、生态人文大放“益”彩。“清心益彩”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文化品牌,被确定为市院重点立项的品牌创建项目。
凝聚监督合力,护一泓清水入黄河。清涧县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加大黄河流域清涧段上游河道生态保护力度,共护一泓清水入黄河。2023年以来,该院向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等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共计19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清理垃圾760余吨,新建污水处理管网2.9公里,延伸改造7条污水管网4600米。
紧盯治理重点,筑牢生态屏障。清涧县检察院深入荒漠化图斑实地调研,深入企业、村庄,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该院加大与行政机关协作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荒漠化治理中的独特优势,精准对接荒漠化综合防治需求,积极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复垦土地及时纠治堵塞漏洞。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违规占地案件9件,越界开采案件2件,水资源保护案件2件;督促复垦土地176亩,修复被损毁林地9.3304公顷,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0.7万元,追缴违法占地罚款1736.6054万元。同时,该院充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结合县情,因地制宜,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荒漠化综合防治体系。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依法能动履职,守护黄河文化根脉。清涧县检察院通过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系统推进李家崖鬼方遗址、寨沟遗址保护;通过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基因”专项活动,凝聚黄河流域红色资源保护共识,推动诸多不可移动文物被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