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府谷法院:下好源头“妙手棋” 跑出执法“加速度”
2023年以来,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法院深化执源治理,践行能动司法理念,释放执行效能,推动“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打造执源治理新格局,为群众和企业兑现胜诉权益提供更多解决方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3年11月,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借款本息836000元,原告向府谷法院提起诉讼,并于立案当日向保全中心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及相应的担保财产。府谷法院依法作出执行保全,并冻结被告账户。当被告得知账户被冻结后,立即主动联系原告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被告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撤诉。
这是一起事实明确的借贷纠纷,由于案件债务人主动履行意愿不强,导致胜诉当事人债权难以实现。然而,该案并非个例,案件当事人在执行前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为了切实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2023年,府谷法院创新“保全”机制,前移端口,把执行工作触角向前延伸到立案环节。该院成立保全中心,把执行保全案件移至诉讼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保全担保”服务窗口,将原来散落于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的保全职能进行整合,集中办理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案件。该院从立案环节引导当事人提请财产保全,倒逼义务人主动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纠纷,实现了以保促和、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从源头为当事人权益的实现构筑起“防火墙”。
“执行难,根子还是在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府谷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军说。
为了从思想上转变被执行人观念,引导被执行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转变,府谷法院打出审判创新“组合拳”。在案件调解阶段,案件承办人员综合分析案件情况和债务人的诚信度及履行能力,合理确定履行期限;设置制约条款,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设立担保履行条款,约定由债务人本人、本案其他当事人或案外人为履行调解协议提供担保,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设立违约条款,避免债务人以“调解”拖延义务履行。同时,该院创新裁判文书格式,把执行通知程序前置于审判阶段,避免案件审理与执行分割、衔接不畅、程序空转等问题,提升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速度和裁判文书执行效能。
传统执行案件需通过审查、立案、登记等多个程序才能到达执行法官手中,耗时长、挤占资源。府谷法院立足县域民营经济活跃特点,探索“执前督促+和解”新机制,率先在全市成立执前和解工作室。符合条件的民事、刑事执行案件,在登记立案前由执行和解工作室介入,采取“一个工作室、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执行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律师”团队模式,综合运用风险提示、释法析理、厘清权利义务、告诫法律后果等方式,全力推进案件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和实质化解,给执行“减负”。机制自2023年5月8日运行以来,执行立案数同比下降11%,成功督促和解案件285件,直接兑现金额达6900余万元。
府谷法院突出执行强制性,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与府谷县城投集团公司、不动产登记、交警、拘留所、公安检查站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助执行联动,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联合惩戒局面。2023年,府谷法院执行局通过公安检查站协助查控被执行人800人次,成功带回215人次,拘留26人次,结案228件,其中,达成执行和解118件,执行完毕110件,执行到位2100余万元。
“我们通过改革和创新让越来越多的案件当事人拥有了快速解纷的新体验,感受到了执行的‘加速度’,这是我们改革创新的动力所在。”李军说。(张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