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检察院:牵头开展巡河活动守护生态环境
陕西省榆林市是沿黄河地市之一,黄河流经榆林市府谷县、神木市、佳县、吴堡县、绥德县和清涧县六个县市,总长度约389公里,开展好黄河流域(榆林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榆林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榆林市河长办、榆林市公安局开展了“河湖长+检察长+警长”黄河联合巡河活动。
在巡河过程中,榆林充分发挥“三长”合力,紧盯黄河“四乱”问题,从沿黄路榆林段由北向南,一路南行,经过六个县市,行程400余公里,沿途深入各县市14个检察公益诉讼履职点,开展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
据了解,2018年以来,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榆林全市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08件,立案2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7件,提起诉讼10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林地480亩,补植林木8000余株,清理砂石、垃圾120余万立方米、恢复黄河河道原状200余公里,封存和撤离采砂船127条,清理复平采砂点36处,复平河道内鱼塘3处,督促收缴罚没款、环境修复费用合计人民币1亿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榆林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执行黄河保护法,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充分结合榆林地域特点和办案实际,以办案为重点、以质效为目标、以专项为抓手,做实擦亮榆林检察公益诉讼品牌,让黄河造福人民。”榆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克祯说。
(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闫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