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 “六个聚焦”探索破解监督难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榆林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权力配置,落实检察官司法办案权责清单,通过“六个聚焦”,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探索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难题,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助力推进全市检察工作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
聚焦领导监督,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榆林市检察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制定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2019年以来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80次。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具体措施》,细化提出36项措施。细化下发党组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提高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改革、保落实的能力。按照政务、业务、事务三个类别修订汇编各项制度63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同时,认真落实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初两级院均向同级党委及人大常委会、党委政法委报送上一年度法律监督报告。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4个方面重点工作,对12个基层院开展了专项政治督察,督促整改4大类18项问题。建立“常规面督察+专项线督察+问题点督察”工作机制,加大常规面督察力度,努力实现监督无死角,结合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适时开展专项线督察,结合常见易发的重点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顽疾问题,常态化开展问题点督察。
聚焦上级监督,优化检察权力配置
以及时纠错和对下指导为重点,增强榆林市检察院和“关键少数”的监督主动性。健全司法办案权责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2020年以来,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案7366件,占案件总量的28%。在各业务部门组建11个办案组,与上级检察机关11个业务条线一一对应。健全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专业把关和检委会“抓大事、议难案”作用。2020年以来,两级院共召开检委会815次,学习指导性案例98件次,研究案件735件,切实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和对下指导。健全领导联系包抓制度,榆林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深入包抓院督促指导工作,各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条线指导,力促“基层院+各条线”双向提升、共同进步。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60项核心数据中有半数以上排名全省前列。
聚焦内部监督,筑牢自身防范屏障
突出内部制约和流程管控两个重点,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等方式,推动内部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流程监管,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做实对司法办案的全流程监督管理,2022年以来全市共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081份,及时督促整改案卡填录、司法文书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强化质量监管,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体系,围绕主要评价指标,用好“案卡巡逻车”,每月下发通报、每季度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找差距、强措施、补短板,对过去三年产生的无罪判决案件逐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反向审视,着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强化责任监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过组织培训、编印学习手册等方式,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和基层院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对“零报告”的基层院检察长进行约谈,增强检察干警如实填报的主动性。完善检务督察部门牵头、案件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错案追责和惩戒工作。2020年以来,对5名检察官启动问责,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3人,第三、四种形态处理2人。
聚焦互相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主动协调沟通,构建各尽其责、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强化与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强化与行政机关的监督支持,协调与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制约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与同级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对公安侦查活动的实时监督,全覆盖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强化与审判机关的制约监督,上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座谈,共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机制,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等多元化监督格局。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2020年以来,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14次、发表意见221件次,采纳177件次。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4项罪名直接立案侦查职能,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22件49人,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聚焦外部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适应开放信息化条件下司法办案的新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77次,提请批准、任免检察人员85名,邀请人大代表调研检查637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委员视察369人次,设置议题,协助开展协商议政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数据、举行新闻发布会,聘请79名特邀检察官助理、327名听证员参与办案和监督。建成并实体化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2020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1120件,7日内回复率100%,市县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97件。自觉深化检察听证,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规范化、标准化听证室,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今年前三季度对214件案件组织开展检察听证,其中邀请256名听证员参与听证案件194件,检察长主持听证82次。从法、理、情等方面释法说理,促进矛盾化解,当事人、行政机关认可听证意见比例达到99%以上。
聚焦智能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向科技要战斗力,把智能化作为制约监督的有效载体,推动法律监督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切实将科技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推进智能监测,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深入挖掘司法办案数据规律,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检务督察模块智能筛选监督线索并及时向检务督察部推送,检务督察人员第一时间对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司法质效线上监管,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智慧监督,组团赴浙江调研学习数字检察工作经验,召开数字检察专题会议,争取资金,招标建设技术信息中心,每月调度推进数字档案、无纸化办公、认罪认罚监管、非羁押监管等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研发醉驾、社区矫正等7个类案监督模型,推动法律监督模式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促进社会治理。推进智享数据,深入市行政审批局、市智慧局等部门调研,摸排掌握需要联通共享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数据,按照“以市为主、市县一体”的思路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