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权力配置,落实检察官司法办案权责清单,通过“六个聚焦”,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
聚焦领导监督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定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细化提出36项措施,出台加强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具体措施。
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党组议事规则,细化下发党组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提高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改革、保落实的能力。按照政务、业务、事务三个类别修订汇编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认真落实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初两级院均向同级党委及人大常委会、党委政法委报送上一年度法律监督报告。
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4个方面重点工作对12个基层院开展专项政治督察,建立“常规面督察+专项线督察+问题点督察”工作机制。
聚焦上级监督
健全司法办案权责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各业务部门组建11个办案组,与上级检察机关11个业务条线一一对应。
健全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专业把关和检委会“抓大事、议难案”作用,切实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和对下指导。
健全领导联系包抓制度,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深入包抓院督促指导工作,各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条线指导,力促“基层院+各条线”双向提升、共同进步。
聚焦内部监督
强化流程监管,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做实对司法办案的全流程监督管理。
举行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专班调度会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选拔赛
强化质量监管,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体系,用好“案卡巡逻车”,每月下发通报、每季度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找差距、强措施、补短板,着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
强化责任监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和基层院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完善检务督察部门牵头、案件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错案追责和惩戒工作。
聚焦互相监督
强化与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
强化与行政机关的监督支持,协调与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制约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与同级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对公安侦查活动的实时监督,全覆盖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
强化与审判机关的制约监督,与市中级法院沟通座谈,共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机制,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等多元化监督格局。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聚焦外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市县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专题报告工作,提请批准、任免检察人员,邀请人大代表调研检查。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委员视察,设置议题,协助开展协商议政活动。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数据、举行新闻发布会,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听证员参与办案和监督。建成并实体化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市县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
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来自全市各有关行业领域的50名听证员正式持证上岗。
自觉深化检察听证,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规范化、标准化听证室,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对案件组织开展检察听证。
聚焦智能监督
推进智能监测,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检务督察模块智能筛选监督线索并及时向检务督察部推送,有效规范司法行为。
推进智慧监督,建设技术信息中心,推动法律监督模式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促进社会治理。
推进智享数据,深入市行政审批局、市智慧局等部门调研,按照“以市为主、市县一体”的思路推进数字检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