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辗转千里的执行

7月13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团队7名干警赴山西省,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太原市、大同市、吕梁市的房产进行集中勘验、评估,截至7月15日,共计勘验、评估房产4套。

据了解,被执行人白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神木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1万元。该案财产刑移送执行后,承办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白某某名下的房产。

7月15日,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白某某名下位于吕梁市兴县的一处房产时,发现在面积不到50㎡的房屋内居住着一位面容憔悴、身形瘦削的老人康某。

“房子是我在数年前掏空大半辈子积蓄购买的,当时我们签了购房合同,我手中现在还保留着付款转账记录。我付了钱这房子就是我的,你们不能说查封就查封,说拍卖就拍卖!”康某情绪激动地说。因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不理解法院的执行行为,康某的情绪久难平复。面对此情此景,执行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言语,耐心向康某解释被执行人白某某犯贩卖毒品罪的始末,以及法院执行该房产的法律依据。沟通中,康某对执行干警说道,自己早些年查出了癌症,花了很多钱,也没有什么收入,生活过得十分困难。因为身体原因,也没人愿意把房子租给他,为了看病方便,他和几个朋友就凑钱买了这个房子,一起居住,搭伙过日子……康某边说边拿出了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执行干警仔细查看后,确认康某在查封之前已全款购买了该房产。考虑到继续执行该房屋可能会给康某增添执行异议等诉累,严重影响康某等人的正常生活,且被执行人白某某可能尚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商议后决定暂不处置该房产。

随后,执行干警联系到被执行人白某某的父亲,询问他是否有能力、有意愿代为履行执行款项。白父对儿子白某某犯罪被判处刑罚一事一直难以接受,言语之中有些许抵触情绪。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后,其真诚地表示愿意替儿子缴纳罚款,减轻儿子的罪责,无奈其现已年迈,无收入也无积蓄,根本没有能力代缴罚款,对儿子的财产状况也不清楚。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功夫不负有心人,正当一筹莫展之际,执行干警突然收到消息,被执行人白某某在兴县蔚汾镇还有一处房产。执行干警闻讯即刻动身,到达现场后,与现居该房产的被执行人白某某的弟媳核实,该处房产确为被执行人白某某所有,现由其兄弟一家暂时借住。经执行干警告知执行该房产的情由和法律依据后,白某某的弟媳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经勘验、评估,该房产的市场价值足以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财产刑,故该案只需执行该房产即可顺利执结。至此,该案执行工作有了实效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记者 张建伟 通讯员 郑雄 訾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