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黄龙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谢谢黄龙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压在心里多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近日,当事人高某给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人民法院送来了锦旗并连连道谢。
原来,在高某的借贷纠纷案中,为切实维护其胜诉权益,黄龙法院根据案情,灵活采用以物抵债的执行方式,促使该案顺利执结,获得当事人认可。
如何以司法力量保障群众利益?近年来,黄龙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发挥司法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用司法力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用司法温度化解民生难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创新执行方式 提高司法权威
2019年10月,柴某向高某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2021年柴某向高某偿还了10万元本金及利息,随后便以借款多为由拒绝偿还借款,高某无奈向黄龙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双方经承办法官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柴某向高某清偿本金10万元及利息6000元,调解书生效后,柴某仍未履行义务,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冻结了柴某银行卡存款,但因种种原因始终与被执行人柴某无法取得联系。就在执行陷入困境时,通过群众提供线索得知柴某驾驶的车辆出现在高速入口边上,执行局长汲小伍第一时间组织执行干警出动,将柴某控制,其车一并被带回法院。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释法说理,柴某称自己暂无偿还能力,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自己驾驶的车辆。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无需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柴某以自有车辆抵偿欠款,双方自行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至此,该案得以有效执结。
“下一步,黄龙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以最稳妥、最高效、最有利当事人的方式攻坚每一起执行案件,提高司法权威,维护每个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汲小伍说。
依托“五级联动” 源头化解纠纷
近日,黄龙法院三岔法庭联合黄龙县三岔镇长石头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三岔镇70多岁的老人来到三岔法庭诉称,自己没有劳动能力,女儿早早去世,之前与外孙的赡养全靠女婿李某,李某一开始也表示愿意赡养,但之后迟迟不履行赡养协议,如今,爷孙俩的生活难以为继,中间曾寻求过村委会的帮助,村委会主任找李某沟通多次,但其都不愿意配合。
深入村组进行矛盾排查得知此事后,黄龙法院干警主动向村主任了解详情,之后与镇包村干部、村主任一同前往李某家中,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最终李某表示愿意重新签订赡养协议,赡养老人及外孙。
“本次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多方联动治理的良好成效。”三岔法庭庭长朋礼奎表示。今后,将依托“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将矛盾排查常态化,不仅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
此外,为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保障群众诉权。黄龙法院以立案庭和基层法庭为基点,简便立案手续,缩短立案期间,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深入开展“互联网+诉讼服务”,实现网上保全、网上担保,方便当事人诉讼;对涉及农民工及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例如,优先立案、上门立案、邮寄立案等服务,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民众需求。
完善巡回审判 延伸服务触角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黄龙县范家卓子村刘某家进行审理。
2019年7月,刘某以承包大棚为由,向黄龙县某联社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刘某未偿还,黄龙县某联社遂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犯了难。原来,在送达案件材料时发现被告因脑出血刚治疗出院,无法按时到法院开庭。
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到被告家中巡回审判。
庭审中原、被告法庭举证、法庭辩论等程序井然有序,承办法官依据查明事实当庭作出了宣判:判决被告刘某应承担还款付息责任。刘某当庭表示一定配合法院工作履行判决义务。
“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社区村落,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有利于增强老百姓法律意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主管民事的副院长魏宏章说。近年来,黄龙法院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回应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努力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一项项务实举措、一件件典型案例,生动展示了黄龙法院为践行司法为民誓言所付出的不懈努力。
“下一步,黄龙法院将持续关注人民群众的急事、难事、烦心事,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黄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元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