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黄龙县司法局举办宪法知识考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培训会
(通讯员 石立)2018年4月26日下午,延安市黄龙县司法局举办《宪法》知识考试暨《监察法》培训会,检测全局干部职工第一季度新宪法的学习程度,并邀请黄龙县纪委监察二室主任刘伟对干部职工作了《监察法》专题培训。
培训会上,刘伟从制定《监察法》的背景和过程、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监察法》的主要内容三大方面,为大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讲解,受到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热烈欢迎。培训结束后,局长雷玉苗指出,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会后要继续深入学习,当好学习、贯彻、宣传《监察法》的排头兵,并将所学知识及时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业务中。
为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黄龙县司法局自2013年开始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每季度学一部法、考一次试”活动,采用集中培训和自学的方式,每季度集中学一部法,考一次试,并要求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在职自学,认真制定自学计划,学好必学和选学内容,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调研、体会文章。在学法课上,除学习法律知识外,还要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廉政勤政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提高干部综合素养和技能的训练,全面推进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
通过常态化的季度学法和考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思想政治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建设“平安黄龙”、“法治黄龙”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人才支持。
今年第一季度重点学习了《宪法修正案》,第二季度重点学习《监察法》,后续将根据需要安排各项法律知识学习并考试检测,成绩纳入个人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