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助营商 法治金融促发展

“我院在审理你行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发现问题,现依法向你行发出《司法建议书》,请予以考虑并将反馈意见函告我院。”近日,子长市法院祁泽胤法官向某银行送达《司法建议书》后,与该行相关负责人沟通具体事宜。

子长市法院在审理某银行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时,发现其存在借款人借款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超过有效期,提供担保人身份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借款为借名贷款等问题。

办案法官在对相关案件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后,依法向该银行发出《司法建议书》,详细列出具体案件及其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就规范借款人信息审查、有效订立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关系主体减少诉讼风险等事宜,向该行提出针对性建议。《司法建议书》送达后,法官与该银行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该行对法院提出的问题予以认可,同时明确表示,将会尽快制定和落实相关改进措施,并及时就相关情况向法院回函。

司法建议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子长市法院不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了司法建议的参谋、警示作用,为服务全市金融战略实施,护航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