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联手 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8月16日,陕西宜川县交里乡警民联手,成功救助了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
8月16日上午08时38分,陕西宜川县交里乡一热心市民在距离交里乡政府以西1公里处路边发现一只受伤猫头鹰,便立即向宜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英旺中队民警迅速出警调查,民警与林业部门联系后,经辨认野生动物学名为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通过对其身体检查,发现其翅膀部位受伤严重。随即将受伤猫头鹰送往交里乡卫生院进行救助。
民警对热心市民表达了谢意,并称赞其热心救助猫头鹰的行为对正确引导社会公众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抵制捕食野生动物陋习起到了很好示范作用。
近年来,宜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通过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市民群众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得到增强,不断涌现群众报警请求救助野生动物的自觉行为,同时积极开展放生野生动物行动,逐步形成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大好环境。2022年以来,宜川县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共救助各类野生动物十余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褐马鸡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2只、红隼1只。
宜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温馨提示,森林公安不提倡自行将野生动物进行放生,广大市民在发现野生动物后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由相关的部门进行处理,可直接拨打“110”进行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