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书写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延安答卷”
宝塔巍巍,延水清清。
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走廊的文化墙上,镌刻着20个鲜红的大字:法庭是考场、案件是考题;我们是考生、人民是考官。“每次开庭经过这里,我们都被这段话所感染和激励,教育我们始终保持谦虚和公平的心态,把党和人民的事业牢记心中。”民二庭副庭长贾玉玉深情地说。
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康天军告诉记者,“延安法院的法官必须要讲政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更加接地气的方式狠抓党建工作,以科学理论引领、以严管厚爱重视、以先进典型示范、以多彩文化润泽,把虚的工作做实,把实的工作做细,教育广大法官干警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圣地法院的形象!”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近年来,延安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党建、带队建、促进审判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力书写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延安答卷”。特别是今年以来,延安法院把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激励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相结合、与开展“双进”专项工作相结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精心做好学习教育环节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充分利用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红色资源,传承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筑牢对党忠诚本色,奠定队伍教育整顿的思想根基,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市法院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延安是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诞生地,延安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工作联系点。延安法院的党建工作,始终肩负着不一样的责任使命。
2016年以来,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康天军院长的带领下,先后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延安梁家河村等地瞻仰学习,多次深入基层法院、法庭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准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确立了“坚持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强化为大局服务的理念,锻造为历史担当的队伍,创造为圣地添彩的业绩”总体奋斗目标,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开展“政治业务大学习”“审判质效大提升”“院长公开大接访”“纪律作风大整顿”等“四项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党建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落实党建工作,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升。
——针对个别法官干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中院党组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政治业务大学习”活动,聚焦履职担当,提升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比,把庭审直播作为提升司法技能的重要抓手,要求法官人人过关。开办“圣地法官讲堂”,邀请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业务骨干开展司法实务培训11次。特别是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延安中院各党支部和宝塔区、延长县、富县等法院,先后组织党员法官干警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参观学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觉悟。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全体法官干警思想上达成了一致共识,由过去的重业务轻党建,转变为讲政治、重业务、抓党建、促审判,凝聚了思想合力,增强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雷钧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针对个别法官干警存在意识形态思想分散、凝聚力不强等问题,延安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坚持给全体法官干警讲党课,教育法官干警用正确的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邀请专家教授给全院法官干警及工作人员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七一”前夕组织法官干警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奋进新时代、重走长征路”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收效较好。康天军院长的党课文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民公正司法》被评为全国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党课讲稿,延安中院民一庭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第六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党员先锋号”。
——针对个别青年法官干警为民奉献意识不强的问题,全市法院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法官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党员把《共产党宣言》作为最基本的政治理论学习内容,要认真读一读马克思的《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大力开展“法院育人”工作,弘扬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马锡五审判方式”,组织法官干警重温习仲勋同志“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的司法理念等。康天军院长在《人民法院报》撰写发表政论文章——《让青春在实现公平正义中闪光》,大力倡导和激励广大青年法官干警要有想干事、敢干事的豪情,要锻炼能干事、干成事的本领;不要图清闲、怕吃苦、怕吃亏,不能随波逐流、甘于平庸、得过且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中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针对个别青年法官干警出现不爱学习、贪图享乐的思想动态,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坚定理想信念 坚定法治信仰”读书活动,中院班子成员和各基层法院院长积极参与“院长荐书”活动,教育全体法官干警好读书、读好书,建成“学习研讨室”和“法官图书阅览室”,与市图书馆合作创办“流动书屋”。目前,中院图书室各类藏书达6500余册,学习读书氛围日渐深厚。每年表彰全市法院“十佳青年”,成立“延安法院青年法官干警学习实践团”,培养研究型法官,创建学习型法院。
——针对个别支部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班子成员没有配齐的问题,加强了党组织建设,成立了市中级法院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全部改选,支部书记均由部门负责人担任,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和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充分发挥“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引领作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看重工作实绩,协助市委完成全市基层法院院长换届工作,选拔了3名“80后”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法院担任院长,一批品行好、敢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晋职晋级,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好转,形成了心齐劲足向上的新风正气。
——针对个别法官干警纪律作风意识淡薄的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严抓纪律,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针对个别法官干警违反办案纪律以及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对两个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并提出监察建议,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深入排查评估法院工作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夯实廉政之基,扎紧廉政之篱,助力司法公信制度建设。同时,还召开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会商会议,共同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自觉担负起守护全国法治工作者精神家园的历史责任,谱写更多新时代圣地法官的感人故事
2019年6月8日,甘泉县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干警杨会军途经石门镇洛河龙湾段附近时,看到有人落水呼救,他迅速冲向落水地点,毫不犹豫跳入河中,先后救出三人。在确保落水者安全后,他才悄然离开现场。2020年1月20日,甘泉县人民政府授予杨会军“甘泉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00元。杨会军把5000元奖金作为党费全部捐赠给中组部,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18年1月11日上午,宝塔区市民张峰、陈玉芳夫妇将一面写着“人民法官不忘初心、助人为乐彰显美德”的锦旗激动地送到女法官王巧芳手中。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7年12月13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巧芳从新区办事返程途中,路遇一辆工程车与一辆轿车发生肇事,轿车内的一个小女孩头部严重受伤,家长惊恐万分、手足无措。在这危急情况下,王巧芳帮助女孩家长将小孩抱上她的车,及时送到延大附院东关分院,后又转送到延大附院,并帮忙办理相关手续,直到女孩伤情稳定后,才离开医院。王巧芳做好事不留姓名,后来,经孩子家长多方打听了解,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延川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改幸几十年如一日,在繁重的执行工作岗位上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获评CCTV“2017年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年度致敬英雄。2017年,延安中院组建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深入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宣讲27场,每一场报告都使政法干警和干部群众受到了强烈的心灵震撼和深刻的精神洗礼。
从刘改幸、杨会军、王巧芳等同志身上,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对人民群众无私关爱的崇高品质,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和温暖,谱写了新时代圣地法官助人为乐、为民服务的感人故事。
近年来,延安中院自觉担负起守护全国法治工作者精神家园的历史责任,以抓党建工作为根本,以开展“法院育人”和“立功创模树典型”工作为载体,不断加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
——主动担当教育培训责任。充分利用延安红色教育资源,依托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教育培训,并主动义务承担联系协调、服务保障职责,2017年以来累计接待330余批11000余名法官干警前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延安中院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革命老区法院工作新局面”座谈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江西瑞金、贵州遵义、甘肃庆阳等革命老区的10余家法院,全国20余所法律院校的专家学者和革命前辈的后代共计60余名代表聚集一堂,共议新时代如何传承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延安中院与《中国审判》杂志联合举办了“延安杯”庆祝建党100周年征文大赛,并隆重举行颁奖仪式暨“弘扬延安精神 赓续红色血脉”座谈会。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新时代法官干警要在延安精神中筑牢信仰信念的力量、坚守公平正义初心、践行司法为民使命、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培养司法廉洁品格。2021年3月30日,延安中院同浙江嘉兴、江西吉安、贵州遵义、河北石家庄等五大革命圣地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云签约”活动,联合发起创建“革命圣地人民法院党建联盟”,并开展第一次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创新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党的建设。
——加强院校共建。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29所高等院校共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实践基地”,为法律专业学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实践教学创造便利,促进德法兼修、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延安中院广泛深入开展边区司法制度、司法文化研究,挖掘整理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雷经天、马锡五等7名司法英模事迹,在法官干警和群众中广泛宣传,弘扬司法光荣传统。中院协助华东政法大学编排话剧《雷经天》,编辑并即将出版三辑《陕甘宁边区司法研究》,《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例汇编研究》被确定为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启动《陕甘宁边区法院史》编撰工作,筹备成立陕甘宁边区法治研究基地,用心传承红色司法文化。
——树立身边典型。全市法院大力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先后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牛锐,“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志丹法院李娜,“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宝塔区法院李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延安中院张晓红、薛磊,“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延安中院惠兴文,个人一等功荣立者黄陵法院方海燕,个人二等功荣立者、全省十佳女法官提名奖延安中院霍雨枫、刘彩虹,子长法院杨晓彦等先进典型,113个集体和24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继承和发扬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聚焦群众需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张丽梅,志丹县人民法院“苹果法庭”庭长。每到苹果成熟的季节,她就更加忙碌了。“现在,咱们志丹县的山地苹果在市场上很受欢迎,你们种的苹果越来越值钱了,所以大家一定要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让每一颗苹果都能卖个好价钱。在苹果产销的各个环节中,只要是需要法律援助的,都可以联系我们法院的‘苹果巡回法庭’。”一来到果农安光荣的果园,张丽梅就迫不及待地给果农和前来收购的果商讲起法来。
为了继承和发扬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支持保障县域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志丹、洛川、甘泉、宜川、黄陵等法院先后成立“苹果巡回法庭”“能源法庭”“旅游法庭”“交通事故法庭”“家事法庭”等,利用现有司法资源,主动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治思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就地开庭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让审判执行活动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延安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知》,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通过判断个案纠纷是非对错的过程,将社会公众弘扬的主流价值观念融入诉讼程序和裁判结论之中,树立司法权威;通过对赡养、婚姻家庭类典型案件的巡回审判,推动裁判结果蕴含的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深入人心;通过开展执行工作,坚持司法公正、持续司法为民,使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人民法院的廉洁作风。通过立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将“两说”机制推向新阶段,拓宽“说事”范围、扩大“说法”主体,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大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案结事了,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同时,延安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从群众最关切最需要的地方入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果。
“非常感谢延安中院的法官,你们辛苦了!”“法院为我们尽心又尽力,维护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真是太棒了……”2021年4月2日,富县某小区数十名业主将两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爱民之事”“公正执法有效率,亲民廉洁高作风”的锦旗激动地送到延安中院办案法官乔文博等手中。
2016年,富县数十名业主交了首付购房款后,正在建设的某小区因资金断链停工3年之久,小区开发商三易其主,2020年终于等到小区竣工,却迟迟无法交房。富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均上诉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5日,延安中院受理相关案件后,业主们就纷纷来到法院,给法院施加压力。“交了钱拿不到房子,心里非常气愤!”“整天睡不着觉,夜夜失眠,精神都崩溃了!”他们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数名业主甚至通过上访等手段来维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分管副院长赵延慧、办案法官乔文博等立即耐心地给业主做思想疏导工作,并向他们郑重承诺:“请放心,我们一定依法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一定会让大家满意!”
“百姓利益无小事”,尽快顺利交房对业主们来说是他们最期盼的事情。想群众之所需,急群众之所盼,办案法官乔文博立即到富县调查案情,联系了富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小区已经获得了销售许可证,并曾在本地政府的参与下,所有业主在富县公证处进行了登记,法官对小区房屋销售情况进行了核查摸底,共审查购房合同22份,涉及19户业主,通过排查摸底却发现其中的8户已售房屋涉及“一房二卖”问题。掌握了系列案件的真实情况后,乔文博法官按照房屋性质及争议焦点类型将16名当事人分成四类,分类进行调解,将16件案件进行了调解处理。其中9户原价购买房屋,3户折价购买房屋、3户解除合同退回购房款及补偿款,1户在小区内调整房号原价购买(另外2件案件已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案件基本得以顺利解决,延安中院法官15天办理18件房屋买卖合同系列案件受到群众称赞。
2021年3月29日,中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30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又依法执结了中铁某局、中铁某某局在蒙华铁路施工期间对延安市境内公路的三起数额巨大的损害赔偿案件,宜川县委、县政府,宝塔区委、区政府,安塞区委、区政府先后送来锦旗表示感谢。3月30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在办理一起储蓄存款纠纷中,主动为行动不便的原告上门立案,并现场调解结案,受到群众好评。
春华秋实,硕果累累。延安两级法院通过持续不懈的抓党建、带队建,有力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2016年以来,延安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3852件,审结250343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从2015年的82.4%上升为2020年的96.88%。延安中院被延安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法治宣传先进单位”,2019年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被省高院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17年、2018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17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延安中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富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工作经验四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