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发扬“枫桥经验” 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和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省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副省长胡明朗在耀州区石柱镇新兴村调研时的指示精神,铜川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实际,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省市领导调研结束后,铜川市司法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副省长胡明朗在耀州区石柱镇新兴村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围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思路、方法创新,进一步拓展领域、健全机制,着力构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要求,把司法行政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部省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的部署中来,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是抓住契机,组织调研学习。铜川市司法局抓住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同志提倡“枫桥经验”15周年的契机,组织人员深化“枫桥经验”的学习。首先,组织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4个区县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全面掌握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7月5日-6日,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赴安康市学习考察人民调解工作,实地参观了安康市人民调解协会、平利县重大矛盾纠纷第三方调处中心、石泉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就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其次,积极筹备组成考察团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实地考察学习“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铜川市司法局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成绩,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七项举措:一要把握工作基调,找准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二要遵从法律准则,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规定,完善“双建”工作机制。三要强化工作基础,再摸底再调查,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评星定级工作。四要突出工作重点,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预防、研判、排查工作。五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时监控,准确预警社会矛盾风险热点,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六要拓展工作领域,积极推动在信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接受信访部门委托、移交调解等方式,建立完善访调对接、访调联动工作机制。七要注重工作实效,通过对矛盾纠纷的化解,编写案例,总结提升先进经验。
(铜川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