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司法局实行三项措施 推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向纵深开展。韩城市司法局通过“跟踪回访、目标考核、定期通报”三项举措,推动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及时、全面履行。
一是跟踪回访。由复议工作人员定期排查梳理有履行内容的行政复议文书,实行“谁办案、谁跟踪、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及时进行跟踪回访,梳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传导至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对回访中发现的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行政复议纠错决定的情况,及时采取督促问责等督办措施,多举措共同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二是目标考核。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中,作为单位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推动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全面履行,规范有效执法。
三是定期通报。定期通报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找准成因症结,提出工作建议,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衔接,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府法治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