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黄河安澜 护秦岭葱郁 ——渭南市两级法院依法保护黄河秦岭生态环境工作纪实

巍巍秦岭,气象万千;滔滔黄河,滚滚东流。

陕西渭南地处黄河中游,南依秦岭,东临黄河,域内黄河蜿蜒162公里,生态战略地位突出。依法保护黄河和秦岭的生态环境,司法机关重任在肩、义不容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渭南两级法院聚焦整治黄河“四乱”、秦岭“五乱”,自2018年以来,共审结涉珍贵濒危动物、环境资源、古墓葬、矿产资源、河流河道保护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42件,判处罪犯325人,补种树木1.9万余棵,恢复生态面积850余亩,为保障黄河流域和秦岭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修复作出了司法贡献。

“以司法之力护黄河安澜、秦岭青翠,是我们的使命担当。渭南法院将以黄河保护法的颁布施行为新的契机,继续用司法审判利剑,担负起服务保障黄河流域及秦岭生态长治久安的神圣使命,为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贺世辉说。

凝聚司法合力 保护黄河生态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依法保护黄河生态,是责任,是使命!

3月1日,在韩城市法院龙门法庭挂牌的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法庭,是渭南法院在基层法院设立的第一个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法庭。目前,全市法院的环资审判巡回法庭已全部建立。

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在此之前,渭南中院出台了《关于为建成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推动建设沿黄沿渭生态带,构建黄渭洛三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网络,严厉打击危害黄河生态的犯罪行为。韩城、合阳、大荔、潼关沿黄四市县积极行动,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打击,是最有效的保护手段。大荔县法院从重判处河霸沙霸刘建华、田润峰等15人非法釆砂团伙刑罚,保河道安宁;合阳县法院对非法采矿的李民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没收违法所得,责令缴纳生态修复费用28.75万元,河务局替代修复,消除黄河隐患……每一个判决,都彰显着渭南法院司法护佑黄河的力度和决心。

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渭南法院还十分注重环境修复功能,在潼关黄河古渡口风景区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石川河管理总站、黄河河务局东王河务段、湭河水库等地设立三个司法联络点,为生态修复提供了平台保障。

合阳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联络点的作用,定期与检察、河务、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形成了保护黄河生态的“合阳经验”。“原来保护黄河生态唱的是独角戏,现在强强联手,奏起了黄河生态保护大合唱!”4月20日,合阳县法院环资审判团队负责人王现平高兴地对记者说。  

今年3月,由渭南中院发起的渭南、延安、榆林法院2023年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在潼关县召开,标志着渭南中院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其实,积极构建跨区域协作机制,打造沿黄生态保护圈,早已是渭南法院的自觉行动。从省内到省外,从市级到县级,渭南法院已构建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协作机制——

渭南中院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签订框架协议,开创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局面。

韩城法院与山西河津法院签署区域司法协作备忘录,开启司法共建模式。

潼关法院与山西运城法院、河南灵宝法院构建协作机制……

一个联手共建的沿黄生态保护圈仍在延伸、拓展。

打造联动机制 助力生态修复

秦岭素有“中央水塔”“世界生物多样性基因宝库”之美誉。渭南市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南依秦岭,依法保护秦岭生态,让秦岭更青翠,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近年来,渭南法院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为重点,以严格执法追责问责为重要手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充分发挥当地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作用,在秦岭花园国有农场、秦岭北麓、黄河古渡口风景区等地建立3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

华阴市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白新民承担刑事责任,并履行补植复绿的环境修复责任。同时,渭南中院与市林业局、公安局、检察院共同打造“林警法检”协同联动机制,监督判决修复方案实施效果。

位于陕晋豫三省交界的潼关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承载黄河、秦岭两大生态屏障的重点县。潼关县法院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坚持依法治山、规划控山、常态巡山、网格管山、铁腕护山,强化“五乱”整治。该院率先在全市成立秦岭黄河生态保护法庭,审理的赵某某滥伐林木案,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判令被告人补栽杨树苗木200余棵,成活率达到80%以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综合治理 共护蓝天碧水

“韩城人穿上白衬衣了!”

对其他城市的市民来说很普通的一句话,在韩城,却曾有着“特别”的含义。

作为黄河中游的重要节点城市,韩城因土地贫瘠、水土流失等因素所限,生态基础薄弱,环境污染严重。曾经一段时期,韩城市民穿着白衬衣上街,回家就落满了黑灰。

环境污染,是韩城的切肤之痛。

现在的韩城经过综合治理,天变蓝了,水变清了,走在长街上,只见一城绿树、满目青翠。市民们穿着亮眼的白衬衣在街头购物,在公园游玩,好不惬意。

韩城的变化,源于综合治理。4月20日,随行的韩城市法院专委杨育学说:“保护黄河生态,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不仅要保护黄河,还要保护黄河文化,治理企业污染,优化生态环境。”

为了保护黄河文化、强化综合治理,韩城市法院先后在党家村景区、古城景区、司马迁祠景区、古芮国博物馆景区等地设立旅游法庭巡回审判点。3月1日,随着龙门环资审判法庭的挂牌,韩城市法院与市林业局联合设立的黄河湿地南潘庄段生态修复点、采煤沉陷区上峪口生态修复点也开始运行。

韩城之变,是渭南法院打出绿色生态司法保护“组合拳”、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的一个鲜活例证。

3月1日,在潼关县召开的会议上,渭南、延安、榆林三地中院签订《关于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的行动方案》。方案提出,经过3年努力,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合作联动的示范性修复基地。到2025年,基地数量将达35个,总体覆盖率达100%,全面建成符合各地生态特点、种类功能齐全、全面覆盖、运行规范的基地。 

(记者 张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