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检察剑指养老诈骗 首例养老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宣判
5月20日,韩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韩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系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办理的首例养老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年3月15日,被告人李某某在韩城市注册经营韩城市全家福服务中心,以销售保健品为幌子,以定期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中老年群体以购买会员卡的形式向“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妈乐公司)进行投资,截至案发时被告人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共计1185666元,给参与人造成经济损失1017513元。
在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韩城市检察院积极履职,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韩城市检察院派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依职权提前介入该案侦办,在深入分析基本案情后,认为该案系典型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中老年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多名受害人因轻信嫌疑人虚构的事实,将用于养老的钱款交付给嫌疑人,涉案金额巨大。遂就案件与公安机关进行了分析研判,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展开深入交流,就侦查方向、取证要点等提出意见。在对李某某作出批捕决定时,也向公安机关提出详细的继续取证提纲,确保了案件质量。
审查起诉过程中严把证据审查关,准确定性案件。经前期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在审查起诉阶段夯实相关证据后,承办员额检察官对李某某作案手段、犯罪后果进行分析,认为李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通过散发传达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变相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公众存款,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故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依法能动履职,全力追赃挽损。因本案被害人均为老年人,受损财产为其养老钱,韩城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坚持应追尽追原则,始终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在捕后引导侦查取证时,要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使得嫌疑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在审查起诉阶段,又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把退赃退赔作为从宽处罚的重要条件,在不懈努力下,本案被告人承诺退赔被害人损失,尽最大力度化解了社会矛盾。
本案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韩城检察院首例起诉并公开宣判的涉养老诈骗案件,且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关注度高。该案的宣判体现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养老诈骗案件的决心。下一步,韩城检察院将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职,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办案团队优势,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提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效,形成有效震慑。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的中老年人挽回损失,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