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检察院与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建立跨区划保护黄河流域协作机制

9月12日,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划保护黄河流域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签订仪式在旬邑县检察院举行。关中平原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章勇,旬邑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微出席签订仪式,双方就今后持续加大跨区划保护黄河流域检察协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章勇检察长从关中平原检察院历史沿革、人员配置、跨区划管辖范围、公益诉讼检察、未检工作、刑罚执行、数字检察以及取得成就等方面详细介绍,并表示应充分认识推动陕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一体履职,共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赵微检察长介绍了旬邑古豳文化、森林覆盖面积、红色马栏底蕴,对旬邑县检察院近年来生态环境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的主要做法、取得成就详细介绍,就数字检察、典型案例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行了说明,希望双方凝心聚力深化协作,为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实践经验。

会上,关中平原检察院与旬邑县院签订了《关于建立跨区划保护黄河流域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协作机制从线索移送、异地调查、调取收集证据、联系辖区行政机关、磋商、公开听证、送达法律文书等方面强化沟通协调,同时建立联席会议、联合调研、联合宣传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助力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