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武功检察:能动履职 守护渭河碧水清流

近年来,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履职,扎实开展相关专项活动,为渭河流域武功段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

开展联合巡查,共护净美河道

该院与县河长办加强协作配合,成立了武功县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组,对县域内渭河、漆水河、漠峪河等河流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实地了解河道日常管理和维护情况,重点查看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乱搭乱建、乱堆乱倒、非法采砂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情形。巡河过程中,检察机关针对某河河堤无遮挡,周围居民长期倾倒生活垃圾问题,利用快检设备勘查取证,现场进行诉前磋商,与行政机关达成整改共识,行政机关采取设置围栏、增设垃圾箱等方式积极整改,从根本上解决了生活垃圾倾倒河道问题。该案件办理效果良好,被选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优秀案件。

依法立案办理,督促积极履职

该院发挥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一体化办案优势,针对在河道内搭建板房、丢弃死亡家畜、倾倒生活垃圾等堵塞河道、污染水体、土壤违法情形,及时调查取证、立案办理,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相关案件13件,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以“回头看”力促“向前走”,渭河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向好。

建立长效机制,凝聚保护合力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从建立协同机制、线索移送及办理、信息共享、建立联席会议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和河长制办公室统筹谋划、协调督导职能,构建起责任明确、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