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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红色” 守护“绿色”——洋县检察院能动履职打造亮点品牌侧记

洋县地处汉中盆地东缘,北依秦岭、南靠巴山,汉江由西向东横贯全县。这里不仅有繁多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更有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

为保护好红色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近年来,洋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县域内红色资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着力打造 “保红护绿”亮点品牌,为传承红色文化、守护生态环境贡献了一份力量。

围绕专项活动,保护红色革命文物

2021年4月至5月,省、市检察机关先后安排部署了“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寻访活动,共寻访革命旧址23处,撰写寻访体会12篇。

在寻访中,该院全面了解了革命文物的保护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共立案18起,向相关镇(街)、文旅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起,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同时,该院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革命文物保护专题报告,推动县域内23处革命文物全部被纳入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并协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争取革命纪念设施维修资金43.5万元。

结合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该院以“送法进校园”为契机,向中小学生讲述革命英烈事迹,将红色教育关口前移,培养学生爱党爱国、传承红色革命精神的意识。

立足区位优势,守护秦巴生态环境

洋县不仅是“秦岭四宝”的聚居地,也是南水北调、引汉济渭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

为守护生态环境,洋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监督为抓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先后办理了汉江违法采沙破坏朱鹮栖息地案、溢水河排污案、防洪灌溉渠水体污染案、桑溪镇金水镇辖区非法占用林地案、在秦岭保护范围内违法倾倒固体废弃物案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在案件办理中,该院综合采用无人机拍摄、污染快速检测等方法固定了相关证据,并通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听证评估等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检察力量。

该院分别与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洋县河长制办公室、洋县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在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山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以及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积极、高效履职。该院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中,不断增强相关行政机关在生态保护方面执法的刚性,真正将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落到实处,从而助推保护绿水青山、守护群众的美好生活。

(尚永东 陈康 张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