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加大对扶贫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护航推进脱贫攻坚民生工程,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通讯员 王瑾)“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加大对扶贫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护航推进脱贫攻坚民生工程,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永库在接受采访时说。
据了解,全省政法综治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宝鸡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及时成立了市县两级检察工作专班,依法打击涉农和扶贫领域各类犯罪,努力化解涉贫矛盾纠纷,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快捕快诉依法打击涉贫犯罪
2017年6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曹某先后四次携带斜口钳、螺丝刀、壁纸刀等作案工具,在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蟠龙山村机井房内,对灌溉用水泵的电缆线进行盗窃,共盗窃电缆线约60米,造成正在使用的机井水泵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农民无法利用机井水泵灌溉农田,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生长,导致农民减产减收。
2018年1月,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曹某,并在第一时间向蟠龙山村村委会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村委会安排人员对机井房加强看守巡视,并安装监控设备,加装锁具,避免盗割电缆案件再次发生。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穆永强介绍说,去年12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扶贫资金、项目、工程建设中的犯罪案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对涉农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适时介入,快捕快诉案件21件48人。同时,加强扶贫领域案件检务公开、庭审公开、以案释法等工作,让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主动作为化解涉贫矛盾纠纷
“早几年,村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动不动就喊打。如今村民遇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就能想到用法律途径解决。”在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枣林镇尉迟村采访时,该村村支部书记王文怀对记者说。
王文怀给记者讲述了发生在村里的两起纠纷。去年8月,尉迟村村民宋某与严某因琐事起争执,双方各不相让,宋某用工具将严某打伤住院。因医疗费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两家闹得不可开交。
得知这一情况,宝鸡市人民检察院驻该村第一书记主动作为,与村干部一起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对其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谅解,后宋某赔偿了严某的医疗费,两人握手言和。
2018年1月,尉迟村发生一起村民因喝酒过度导致死亡的纠纷,死者叶某家属情绪激动,多次到镇村闹事,要求其他饮酒者承担赔偿责任。市检察院驻村第一书记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事件得以平息。
“检察官参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能引导老百姓走法律路子,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使矛盾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王文怀深有感触地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履行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新模式,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运用法治手段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58起,努力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
扶贫政策法规宣传深入人心
“打竹板,响连天,父老乡亲听我言:精准脱贫政策全,消灭贫穷不一般。齐心协力打攻坚,摘掉穷帽把身翻……”在位于秦岭深处的陕西省宝鸡市凤县,检察官们正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法规。
凤县河口镇侯家河村是一个典型的贫困大村,这里山大沟深,交通闭塞,通讯也不发达,导致村民对很多政策一知半解。
前不久,凤县人民检察院扶贫工作人员在该村走访时发现,村民李某一直想享受贫困户待遇,但是因为不符合条件,村上联评时没评上。李某因为这事,心里一直不满。了解详情后,工作人员耐心给他讲解相关政策法规,向他说明为什么不能享受贫困户待遇,终于解开了李某的心结。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农村出现的很多矛盾纠纷都是因村民对扶贫政策不明引起的。为此,我们加大对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群众心中的疑虑,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武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宝鸡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式,通过警示教育、法制讲座、法律宣传、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先后开展法制宣传176次,开展巡回讲座59次,发放宣传资料15200份,受教育人数12300人。
与此同时,及时准确收集、掌握农村矛盾纠纷信息,注意农村纠纷苗头,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公正的法律服务,为脱贫攻坚提供精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