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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检察:“检察+5”助力家庭教育指导 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5月27日,县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妇联、关工委、教体局、民政局就如何更好发挥各自职能,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了座谈,并对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案进行了现场教育指导,同时制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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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广益”——召开首场座谈会

会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纪振东首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指出开展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随后五部门立足各自工作职责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了交流。教体局副局长李亚文表示,将在教育教学环节加强学生德育教育,积极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利用“家校共建”平台向全县4.8万学生及10万家庭推送法治网课、经典案例等,提升家庭教育法治观念。关工委副主任刘建欣对检察机关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模范积极参与,并在举办“书香家庭”、“童声颂党 喜迎党的二十大”等活动中继续宣传家庭教育。团县委副书记王博表示将通过“红领巾法学院”“春雨行动”“青春灯塔”等活动中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县妇联挂职副主席陈梅表示,将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妇儿之家等活动场所,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进行“书香家庭”活动比赛,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县民政局福利股股长张宏军表示,要发挥镇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职责,积极推进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及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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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显身手”——开展首场家庭教育指导会

县检察院就一起盗窃案,组织召开了首次家庭教育指导会。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的未成年人长期在外夜不归宿并行窃,所得钱款都被用于日常吃喝游玩,通过走访家庭、学校、村委会发现涉案的未成年人之前表现较好,并无不良行为,由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沟通较少、孩子内心缺少关爱,辍学后到社会上又结交不良青年才犯下“大错”。县检察院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代表、援助律师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最终因该案涉案金额不大,社会危险性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具备监护条件等对该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现场各单位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指导,团县委同志指出家长要引导青少年树立积极心态,经常与孩子沟通交流,妥善处理亲子、家庭关系,父母必须负担管教孩子的责任,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和关注,帮助改掉不良习惯,杜绝再次发生违法犯罪。教体局同志指导家长对孩子要有信心,以平常心对待升学,在求学和就业选择时提供参考意见,尊重孩子对自身未来规划和发展,并当场告知学技术、学技农等技校的联系方式和途径。关工委指出家长要以身作则,树立好榜样,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掌握多样的家庭教育方法。同时告诫家长一个爱赌博的父母是不可能培养好下一代,建议家长多带领孩子参与猕猴桃种植劳动,让他们切身感受父母的不易。妇联同志指出家长可通过召开家庭会议等形式,让孩子平等参与讨论家庭事务,共同分担家庭劳动,鼓励孩子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民政部门同志指出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社会责任感,树立家国意识,从孩子实际出发,引导孩子学会理想与现实是与奋斗相结合的,要靠自己双手改变现状。

“量身定做”——制发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在家庭教育指导会上,检察官指出了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在监护教育方面存在的失职行为,针对各自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犯罪动机等分别制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主动加强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严慈相济,相机而教,言传身教。提升家长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能力,加强亲子陪伴,学会相互接纳、尊重、理解、鼓励,与孩子进行平等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成长,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用法律知识培养遵纪守法好少年,让其懂得先“成人”再“成才”,努力做一名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人。

会后,三位家长表示“感谢检察官的督促教育,我们也一定会给孩子更多关心,加强平时管理,注重教育方式方法,坚决不当“甩手家长”。这是一句承诺,更是他们内心的心声。检察机关也将持续跟进家庭教育指导令落实情况和三名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状况,让“脱轨”少年重回正确的成长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