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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督促监护令 唤醒失职监护人

“我们通过社会调查发现,你们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存在缺乏沟通与管教的问题,导致他结交不良朋友,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现向你们发出《督促监护令》,请你们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就四起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情况,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公开宣告,督促、教育、引导“问题家长”全面履行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以来,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制发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对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亲职教育。《督促监护令》中明确指出了监护人在日常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如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监护职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的后果。一方面要求督促监护人全力配合做好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监督考察,及时汇报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表现。另一方面督促监护人反思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未成年人以积极的心态对待生活。

收到《督促监护令》后,监护人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入违反《督促监督令》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将依法对其予以训诫,教育监护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此次宣告仪式是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首次通过“督促监护令”的方式,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家庭保护防火墙。今后,该院将逐步完善工作机制,依托“长青”未检品牌力量,扩大“督促监护令”工作的社会效应,积极营造合力推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 吴璇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