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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横穿马路了!两男子醉酒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夜雨淅淅沥沥地下着,聚会结束的黄某和赖某准备回家,醉醺醺的两个人相互搀扶着,晃晃悠悠的横穿马路。然而两个人没想到的是,这踏出去的一脚,毁掉了三个家庭的幸福。

案情速递

2019年07月12日,屈某卸完货后,驾驶车辆往回走。车辆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十字南时,将正在由东向西横穿马路的行人黄某、赖某撞伤,造成交通事故。后黄某、赖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屈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黄某、赖某横过机动车道,未从人行横道通过,未确认安全后通过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目前,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本案中:

犯罪嫌疑人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温馨提示

驾驶员朋友在路况较差的环境下,驾驶车辆应首先观察好路况再驾车行驶;行人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切勿横穿马路。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