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吴起:酒后侥幸驾车 受人举报服刑
饮酒不开车虽然已经成为了广大司机们的共识,但依然有个别司机朋友总是抱着不一定被查出的侥幸心理,以身犯法。怎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落得被诉获刑的下场,自己也悔恨不已。
近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便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喝酒之后仍然酒驾,本以为自己可以逃脱出法网,不料却被人举报,深陷囹圄之内。
据悉,被告人薛某,吴起县某村村民。2018年4月份的一个晚上,薛某喝完酒,看时间已经接近凌晨,自己便心想着晚上街道车辆少,也不会有啥事,自己便侥幸开车离去,当他驾驶着机动车辆行驶至吴起镇东园子附近时,遇到了自己认识的一个人,当他与此人闲聊时,他自己所认识的人发现薛某带有明显的酒气,随即便报警。薛某被办案民警带到县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检验结果的乙醇含量为132.23mg/100ml。薛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2018年5月2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薛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处拘役一个月的决定,并处罚金2000元。薛某因为自己一时的侥幸行为付出了代价,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检察官寄语:我们身处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之中,一定要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针对酒驾,更不能带有任何侥幸的心理,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更是对家庭,对社会的负责。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