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首家检校共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挂牌成立
4月29日上午,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合作协议签订及揭牌仪式在咸阳渭城中学举行,咸阳市首家检校共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参加此次签约挂牌仪式的有,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仇芬,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渭城中学法治副校长王平信,咸阳市渭城区教育局副局长高炜,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制检察官、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彭涛,咸阳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强,笔迹心理专家文千,渭城中学领导及心理辅导教师。签约挂牌仪式由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新全主持。
咸阳渭城中学校长尚怀奇首先发表致辞,表示将全力配合渭城区检察院共建辖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
此后,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平信与咸阳渭城中学校长尚怀奇签订了合作协议。
随后,王平信同志向此次聘请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员李强、段小虎、王惜晨同志发放了聘书。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仇芬,渭城区教育局副局长高炜共同为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揭牌。
最后在参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时,尚怀奇校长对辅导中心所依托的渭城中学阳光驿站做了简要介绍。
王平信同志表示,此次渭城区检察院与咸阳渭城中学签署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构建”检校合作协议书》,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方针,在检察工作中探索运用心理干预和疏导方法,介入未成年人案件的一项重要举措。
此次合作,是依托辖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和专业心理咨询团队,进一步探索和规范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程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次重要尝试。
该院作为咸阳地区首家与校方联合建立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的检察机关,预期通过“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共建”项目,以团体心理辅导、个案心理咨询、专题实证调研等方式,建立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检校合作长效机制。随后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根据案件当事人需求,邀请此次聘任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员,通过面询、网络、电话、视频通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对未成年被害人及证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咸阳渭城中学将通过发挥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理论实践优势,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心理问题进行评估、引导、干预,寻找恰当的心理疏导和帮教途径,弥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矫正行为偏差,重塑健康心灵,更好地为保护校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造条件。
该院作为咸阳市未成年保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一直致力于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和未检工作的新要求,锐意创新,在未检工作社会支持系统、涉罪未成年人关护、法治进校园、建立专业未检队伍等多方面积累了渭检经验,该院将以此次检校共建的平台为依托,全面践行辖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六个转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逐步打造出“渭城朝雨”未检工作品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