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院长李智调研督导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月27至29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智,带领第三督导组成员单位省法院、安全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水利厅、公安厅刑侦局有关负责同志,赴榆林市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督导组在实地调研、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听取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后,李智院长对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四个伟大”工作全局,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五个扎实”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五新”战略,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再接再厉,奋力谱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篇章。
李智院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历史和现实意义,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措施、最硬的作风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为追赶超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重点做好发动群众、精准摸排、依法严惩、严格执法工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做到“两个一律”,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要进一步发挥整体合力,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强化督导考核,夯实各级责任,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仗、整体仗,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此外,督导组一行还赴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市等县区基层单位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延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振东,市中院院长康天军,市检察院院长刘惠生,榆林市委副书记钱劳动、市中院院长雷红新分别参加相关调研和汇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