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副院长田平利一行到泾阳法院调研督导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通讯员 苗佳)3月19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平利,咸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玉一行到泾阳法院,调研督导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田平利副院长一行与泾阳法院党组、部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召开座谈会。会上,泾阳法院副院长刘志辉汇报了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报告从扁平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创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改革配套制度等几个方面汇报了我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措施落地进程,同时还汇报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困难。
调研组一行听取汇报后,分别从绩效考核办法、案件分配、法官会议、权力监督等方面与院党组进行了详细的面对面交流,并耐心听取了与会人员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在审判实践中的体会,倾听一线审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田平利副院长肯定了泾阳法院系列改革措施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泾阳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扁平化办案机制新模式, 建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法官工作室,在法官工作室内组合审判团队和执行团队这一改革举措,将行政管理与审判管理相分离,规范界定审批签发权,减少和缩短了层级管理链条及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判质效,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提升了法官职业尊荣感,顺应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形势要求。建立了系列配套改革制度,明确职责定位和权力界限,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突出了法官的主体地位,基本建立了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并取得一定成效。希望泾阳法院对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审判实践要求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