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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雷炜到绥德县院督察指导工作

(通讯员:杨绥勇 李欢)2018年1月30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雷炜、监察部副部长慕健、监察部干部张涛一行3人到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督察、指导纪检监察工作。

首先督察了绥德县院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院纪检组、监察处《关于春节元旦期间开展检务集中督察的通知》以及市院纪检组、监察部《关于做好“廉洁过年”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其次召开了座谈会,绥德县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监察干部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崔虎林检察长首先汇报了该院基本情况,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建制情况,和人员分类管理后队伍建设情况等。其次,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院领导汇报了该院2017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和检务督查工作。

听取汇报之后,雷炜组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说,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将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全市检察系统廉洁过年,市院纪检组、监察部对基层院有关文件落实情况和作风建设工作进行督察。同时,也是按照市委安排,在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之际对基层院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调研和指导。他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廉洁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