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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依法治国办向全国推广陕西合阳县推行乡镇“小微权力”清单的典型经验

2019年12月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全国8个省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近期,中央依法治国办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全面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发文,对陕西等8个省份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了全国通报,合阳县乡镇“小微权力”清单的做法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的通报肯定。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探索创新,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落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2016年初,合阳县在编制县镇两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后,着眼于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和便民利民需要,试点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一是坚持依规定权。结合农村政策法规和实际,将党务村务、财物公开以及宅基地安排、土地管理、保障救助等村民普遍关心的39项“小微权力”进行梳理、归纳、审核,分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三大类39项列入权力清单目录,将没有政策法规依据的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和环境整治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切实做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

二是坚持规范用权。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村级组织、村干部的岗位职责,理清了权力界限,实现了“看图干事、照单操作”的运行模式。明确使用范围、办事流程、办理期限、手续资料等,让干部知道怎么干,群众知道怎么办。

三是坚持权力公开。县政府网站公布了全县12个镇街的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各镇街和村级便民服务室在显著位置也予以公示,同时采取各种宣传方式,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