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
记者9日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督促各地区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中央依法治国办日前部署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各省将在10月中下旬组织开展此项督察。
据介绍,中央依法治国办决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省(区、市)内的各市(地、州、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开展督察。
据了解,此次督察分为组织筹备、实地督察、形成督察报告和反馈整改等四个阶段,12月底前结束。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办将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部署,组成督察组,通过到民营企业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评阅案卷,暗访调查,深入群众和基层执法司法机关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本地区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
督察将紧紧围绕加快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的情况,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的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情况,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况,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情况等方面开展督察。中央依法治国办将对重点省份开展督察情况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