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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进一步优化药品领域行政许可流程

记者1月14日从省药监局获悉:即日起我省取消15项药品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市局初审”环节,统一由省药监局直接受理、审批;17项药品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由过去的3日办结调整为“即时办结、立等可取”。

据了解,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和生产地址事项变更、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药品委托生产审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审批、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许可、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等15项药品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市局初审”环节。

同时,为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和水平提升,省药监局明确将制作行政许可证时间由之前的5日缩短为1日,将登记事项变更及许可证书遗失补办等17项事项由过去的3日办结调整为“即时办结、立等可取”。其中,即时办结事项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药品GMP证书》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名称变更(无实质变更)、《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事项变更等。

省药监局还将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等四项许可事项委托市级相关部门实施审批。省药监局从即日起为企业提供免费邮寄行政许可证服务,减少企业运行成本。 (记者 程靖峰 通讯员 张伟峰 丁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