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保留122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在已公布的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备案)中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全面清理了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对26个部门122项行政许可(备案)中介服务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
根据所公布的《陕西省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备案)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各地、各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或办理备案事项时,只能对清单所列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或者自行完成,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或办理备案事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事项或者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事项。
根据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清单中收费性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资金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有关事宜,并严格资金缴库。坚决禁止坐收坐支、截留挪用资金。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中介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价目表,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自身收费行为。同时加强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及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等行为。(记者 张维 实习生 强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