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法行政系统战疫纪实:疫往无前(四十二)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雁塔区司法局多措并举筑牢复工复产律所疫情防控工作
建立联络员制度,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要求各律师事务所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与区司法局沟通本律师事务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强调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主任要担负起疫情期间主体责任,带领律师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复工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复工人员工作安全。
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工作指南。为做好辖区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律师事务所复工复产,结合辖区律师工作实际,区司法局制定了《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指南》。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将办公场所、人员管理及工作流程三大板块的防控措施有效的结合起来,坚持做到分区域管理、日常清洁消毒、落实监测和报告制度;鼓励律师通过电话或网络等远程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推动“不见面”也能“办成事”。如有外来人员,做好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及信息搜集工作;倡导远程办公模式、简化办公流程和减少外出办事,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检查复工律所,加强防范措施。雁塔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带领相关科室干部,赴辖区律师事务所就物资保障、办公场所消毒、通风、复工安排、受疫情影响情况及应急方案等进行督导检查。详细了解了律师事务所员工返岗、落实人员测温、出入登记和防护物资采购等情况,督促各所落实好疫情防控的措施,提出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坚决关停。
【宝鸡市司法局】
宝鸡市司法局深入帮扶项目 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3月10日,宝鸡市司法局深入眉县太白熙岸 汤巢和太白山麒麟府项目现场,及时了解企业需求,精准帮扶,从政策运用、法治保障、物资人力支持等方面共同发力,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顺利进行。
工作组现场给企业讲解分区分级科学防疫政策,针对用工难的问题,给企业出谋划策,一方面妥善处理湖北籍劳务人员用工合同问题,另一方面合理调度其他地区劳务人员,集中力量让项目动起来,逐步恢复生产。同时,加大与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招聘本地工人,解决用工信息不畅,供需不明等问题。
宝鸡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宝鸡市委关于“抽调三分之二领导干部、50%工作人员下到厂矿、企业生产一线指导复工复产,帮助解决问题”要求,安排8名局领导、23名联企干部对全市31家企业和5个重点项目开展复工复产帮扶工作。各工作组帮助企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建立防控管理体系。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针对外地劳务人员返回难、原材料市场供给链条断档等问题,逐步调度本地用工,材料供应,抓好复产复工。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150名律师组成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志愿团,开设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提供“点对点”的法律服务。指导律师事务所编写《疫情防控期间宝鸡地区复工复产涉法问题应对指南》,对企业普遍关心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的法律适用、合同履行障碍造成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提供权威法律指引。全市各公证处设立企业服务专门窗口,为企业开避绿色通道,缩短公证办理时限。快速办理与本次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类、文书类、证据保全类和译文相符类公证,帮助企业减轻损失。对确因疫情造成服务费用缴付困难的企业,免收、减收、缓缴服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防疫期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60余件。
【榆林市司法局】
榆林市律师行业党委积极组织党员律师自愿捐款 助力疫情防控
2月3日,市律师行业党委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市直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捐款,以实际行动支持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奉献爱心,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党员律师的职业境界和精神风貌。
捐款活动主要通过微信、电话、网上转账等方式进行捐赠。市直6个律师事务所,所有71名党员律师捐助爱心款23700元,其中陕西正北律师事务所捐款2900元,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捐款14300元,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捐款4500元,陕西王东律师事务所捐款400元,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捐款1100元,陕西天佑律师事务所捐款500元。
在这次捐款过程中,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带头捐款做表率,捐2000元1人、1000元4人、500元21人、300元3人。文星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卫东捐款2000元,副主任薜亚丽、李彦军各捐款1000元;富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武广韬、副书记王彦各捐款1000元,充分展示了广大党员律师良好的大局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彰显了党员律师的政治自觉和社会责任担当。捐款由各律所党支部直接转入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
【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
白河县司法局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排查防控。排查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中有无疑似、确诊病例,排查1月8日以后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近期是否接触湖北武汉人员。通过每日微信视频聊天、电话汇报等方式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联系,掌握其身体状况。
落实防控措施。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系统进行轨迹研判,掌握矫正对象出行动态、提醒做好防护,并加大 “日报告” 制度督导,通过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情况,严防脱管、越界现象,确保监管到位、预防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范意识,让其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的应对疫情,辨别网络信息真假,不造谣,不传播不实消息,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