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法行政系统战疫纪实:疫往无前(十三)
【安康市司法局】
为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安康市司法局以“云办公”为重要依托,畅通行政复议受理、审理渠道,助力“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掉线、不断档、不脱钩”,时刻在线。
疫情防控期间,安康市司法局向各县区、市直部门发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复议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告》,公示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地址和电话,引导当事人自觉做好自我防控,并通过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在案件受理和审理过程中,针对当事人的不同诉求,安康市司法局通过“电话+电脑+公文平台+互联网+EMS”等主力设备和基础工具,高效协同、全力运转,最大程度发挥了“云办公”的突出优势。
截至目前,安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以邮寄申请人申请材料、平台传送被申请人材料公文、电话核实案件事实、QQ和微信补正材料等工作模式,共办结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3件,中止2件,审理中3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1件,保留申请人行政复议期限5件,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制审核3次,为包抓贫困户和深入疫情社区提供法律支持、指导县区行政复议机构办理案件、答复群众法律电话咨询30余次。同时针对行政复议结案当事人需要诉讼的案件,主动与法院联系保留诉讼时效,做好释明工作,缓解当事人焦躁情绪,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宝鸡市司法局】
2月18日,宝鸡市司法局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了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方向,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要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一方面要管好本系统人员,确保安全不出事;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职能,做好法治服务。要统筹兼顾,精心谋划新年度业务工作。要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全市政法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兴平市司法局】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兴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严格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命令,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社区矫正工作的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防疫期间,中心收到6份法院被判处缓刑的法律文书。工作人员立即通过电话与6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取得联系,通过微信等信息化手段,确认其身份信息,建立“临时入矫报到”微信群,核对和登记人员基本信息建立新入矫人员社区矫正电子工作档案,同时和辖区司法所进行对接,及时将他们纳入社区矫正日常管理。
为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和日常监管问题,中心向各司法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司法所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方式,每天认真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清、思想状态清,个人防疫信息掌握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防止脱管、漏管发生,全面做到疫情防控和日常监管两不误。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全国人民的心。西安市雁塔区公证处时刻关注疫情变化,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提前部署加强防控。在正式上班之前,雁塔区公证处已经组织人员利用休假时间外出采购,储备了足够的测温仪、消毒酒精等消毒用品。对办证大厅一日三次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安全,给工作人员统一配发口罩、洗手液,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备案登记。对来访群众及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要求当事人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填报疫情信息登记表,独立、有序引导当事人在大厅办证,避免人员聚堆、拥挤。对材料齐全、相对简易的公证事项当天出证、其他的公证文书择日领取或邮寄送达,减少当事人逗留时间。
人文关怀线上服务。雁塔公证处通过网站及张贴公告、公示公证员手机、微信等方式发布服务提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线上咨询业务,避免当事人两头跑,从根本上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安排专人电话接待并咨询预约、对非紧急办理的情况,尽量建议群众缓期再办,确因实情需紧急办理的,合理安排现场受理。
工作高效成绩显著。截至2月19日,雁塔区公证处在线咨询业务、线下办理业务共计77件,既保证了办证效率,又有效缓解了现场接待压力,防控工作做到位、百姓更暖心。
(省司法厅)